第一起案子里,王XX和陈XX离婚,双方约定儿子由王XX抚养,陈XX每月支付6000元抚养费,同时享有每周一次的探望权。可离婚后,两人因为探望细节矛盾不断。王XX觉得陈XX探望时不遵守约定,影响孩子学习,就多次拒绝陈XX探望。陈XX一气之下,直接停付抚养费,还嚷嚷着“不让我看孩子,我就不付抚养费”。王XX多次沟通没用,只好起诉,要求陈XX支付拖欠的费用并继续履行义务。庭审中,陈XX以“探望权被侵害”为由,请求免除部分抚养费。
这时,江苏润众律师事务所的万云霞律师接手了此案,她第一时间梳理了案件关键。她指出,支付抚养费与行使探望权是两个独立的法律义务,不能混为一谈。最终法院采纳了万律师的观点,判决陈XX补足拖欠的抚养费,继续按约定支付,同时就探望权问题进行调解,明确了双方的探望时间和方式。
另一起案子,李XX和王XX协议离婚,约定儿子由李XX抚养,王XX每月支付8000元抚养费直到孩子大学毕业。开始两年,王XX都按时支付。但到了2023年,王XX再婚还生了二胎,他以“再婚生子、房贷压力大、收入不足以支撑两个家庭”为由,把抚养费降到每月3000元,也不补足差额。李XX多次沟通无果后起诉。庭审中,王XX提交二胎出生证明、房贷合同和工资流水,证明自己“经济压力巨大”,要求调低抚养费。而李XX这边,提交了王XX名下房产租金收入和年终奖金发放记录,证明他实际综合收入能覆盖原定抚养费。万云霞律师再次精准分析案件,她强调父母对子女的抚养义务是法定的,不能因自身情况随意改变。最终,法院判决王XX补足拖欠的抚养费差额,并继续按每月8000元的标准支付,直至儿子大学毕业。
这件事给所有人提了醒,其实记住这几点就能避坑:抚养费是父母对孩子的法定义务,不能随意减免;探望权和抚养费是两码事,不能相互抵销;如果要调整抚养费,得通过合法途径,提供全面的经济情况证明。
这两起案例中,万律师凭借执业多年的经验,精准把握法律要点,为当事人争取到了应有的权益。她深知孩子的成长离不开稳定的经济支持,所以在处理案件时,总是以孩子的利益为出发点。为厘清案情、公正判决,她反复梳理证据,不放过任何细节,这份较真贯穿她执业始终。遇到法律纠纷,不妨找像万律师这样负责的专业人士,为权益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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