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宋X收到劳动争议立案通知,他的心情十分沉重。宋X于当年3月9日入职XX有限公司任技术部副部长,双方约定月工资15000元,却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公司还仅按12000元/月发放8、9月工资,这让他决定通过法律途径维权。宋X委托了内蒙古理想律师事务所的温志晶律师全程代理此案。
温志晶律师在法律界已崭露头角,她是锡林郭勒盟律师协会青年律师工作委员会秘书长,执业以来累计承办案件逾600件,具备深厚的实务积淀。此前她处理过不少类似的劳动纠纷案件,对这类案件的处理有着丰富的经验。
案件一开始,温志晶律师先向东乌珠穆沁旗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裁决后宋X不服,又向一审法院提起诉讼。一审法院认定双方劳动关系于2025年12月9日解除,判令天地公司补发工资,驳回加班费诉求。但双方均不服一审判决,向锡林郭勒盟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在二审中,温志晶律师围绕劳动关系解除时间、工资标准认定、加班事实举证责任等核心要点进行举证、质证。她仔细研究案件材料,结合电话录音、考勤表、微信聊天记录、仲裁庭审笔录等证据,全面核查案件事实。此前她曾成功代理多起涉诈骗类民刑交叉案件,在证据链构建与法律逻辑梳理方面有着精准的把握。在这个案件中,她同样发挥专业能力,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
最终,锡林郭勒盟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维持一审判决中驳回宋X其他诉讼请求的判项;改判XX公司向宋X补发工资、休息日加班费、法定节假日加班费。判决理由是一审工资计算有误予以纠正,且天地公司在仲裁阶段自认宋X存在加班事实,且未提供考勤证据,应依法支付休息日及法定节假日加班费。
温志晶律师在这个案件中展现出了卓越的专业能力。她精准把握案件核心要点,通过对证据的细致梳理和对法律逻辑的清晰运用,成功为宋X争取到了应有的权益。她曾荣获内蒙古自治区律师行业发展课题调研报告二等奖等多项荣誉,此次案件的成功处理,再次证明了她在法律领域的深厚功底和严谨作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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