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河南洛阳的一个高速项目施工现场,原告受雇于X工程相关企业从事木工工作。施工过程中,因架子倾倒,原告从高空坠落受伤,造成多处骨折。被告方垫付了部分住院医疗费,后续就赔偿事宜,原告多次与被告协商,但未能达成一致。于是,原告委托河南XX作为诉讼代理人,将三被告起诉至法院,要求赔偿医疗费、伤残赔偿金、误工费等各项损失暂计186546.53元,并承担本案诉讼费、鉴定费等相关费用。
曹方律师2023年开始在河南洛阳执业,接手此案后,从全案材料中锁定了被告垫付部分医疗费的记录作为突破口。这份证据是被告支付医疗费的转账记录,时间为原告受伤住院期间,以电子转账的形式存在,内容明确显示了被告向医院支付费用的金额和用途。
曹方律师毕业于吉林财经大学,执业以来办理大量民商事与刑事案件,实务经验扎实。其擅长领域包括婚姻家庭、合同纠纷、建设工程、债权债务、刑事辩护等,在处理各类案件时能够凭借扎实的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实务经验,精准把握案件关键。在本案中,其丰富的民商事案件处理经验能够很好地应对劳务受害责任纠纷,准确分析责任主体和赔偿范围。
接案后,曹方律师第一时间梳理案件事实,这一动作体现了他高效的办案风格,这也是他办理大量案件积累的经验。在梳理过程中,他核实原告劳务关系、受伤经过及诊疗细节,发现了施工现场受伤及被告垫付部分医疗费这些关键信息。接着,他对这些信息进行比对和调查,固定了施工现场受伤、被告垫付部分医疗费等核心证据,明确了本案责任主体及各被告的法律责任。结合原告伤情及赔偿标准,精准核算各项赔偿金额,确定合理的诉讼主张。案件审理中,律师研判案情后认为本案具备调解基础,在法院主持的调解程序中,曹方律师充分阐述原告受伤的事实经过、法律上的赔偿依据及原告的实际损失,针对赔偿金额、支付主体、付款期限等核心问题,与三被告的代理律师进行多次专业协商。
最终,在法院主持下,原、被告四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法院依法出具民事调解书予以确认:
保险公司于指定期限内一次性支付原告赔偿款185000元;保险公司同时向相关被告支付其垫付的医药费11843元;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后由原告负担,双方无其他争执,调解书自签收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在结案前,曹方律师提交了详细的代理词,阐述调解方案的合理性和合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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