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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差价退款之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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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6.05 · 1126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刘小林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执业20年
律所:湖南淡远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4301200710147336
擅长领域:债权债务
咨询电话:13875825066
代表案例:10个
律师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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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2017年6月,程某等8人购买长沙某小区商品房,认购协议约定实际成交价高于网签备案价。一审法院认为协议系真实意思表示,网签价和调控政策不能作为认定协议效力依据。湖南淡远律师事务所刘小林律师收到一审判决后上诉,积极主张户主权利,获市中级人民法院认可,改判开发商退还差价。
购房差价退款之争

程某等8人收到一审败诉的判决时,心情十分沉重。他们于2017年6月购买了长沙某小区的商品房,本以为按照认购协议履行就不会有问题,却没想到因为长沙房地产调控政策对房屋进行网签限价,产生了实际成交价高于网签备案价的情况。一审法院的判决让他们觉得自己的权益难以保障,于是他们找到了湖南淡远律师事务所的刘小林律师。

刘小林律师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学系,自2007年开始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超千件,是湖南淡远律师事务所副主任、高级合伙人、综合业务负责人等。他在民商事案件处理方面经验丰富,此前处理过不少类似的合同纠纷案件。

刘小林律师仔细研究了一审判决和相关材料后,认为一审法院的判决存在不合理之处。他重新整理思路,向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在上诉过程中,刘小林律师积极收集证据,深入分析房地产调控政策的相关规定。他指出,虽然认购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但房地产调控政策是为了维护市场秩序和公共利益,不能忽视其对合同效力的影响。

刘小林律师凭借自己精湛的庭审技巧和深厚的法学理论知识,在法庭上据理力争。他结合此前处理过的类似案件经验,清晰地阐述了程某等8人的诉求和依据。他强调,开发商以高于网签备案价格的方式收取款项,违反了房地产调控政策,损害了购房者的合法权益。

在整个上诉过程中,刘小林律师始终秉持着“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为程某等8人争取最大的利益。他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对每一份证据都进行了细致的分析和整理。

最终,市中级人民法院认可了刘小林律师的主张,改判支持了程某等8人的诉讼请求,要求开发商将超出网签备案价格的款项退还给程某等8人。

刘小林律师在这个案件中展现出了卓越的专业能力和敬业精神。他凭借丰富的实务经验和深厚的法学知识,成功拆解了一审判决的证据链,为当事人争取到了应有的权益。他办理的民商事成功案例入选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指导案例,还入选2022年12月30日司法部发布的3篇律师诉讼成功案例之一,这些荣誉正是对他专业能力的最好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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