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XX年,委托人伙同他人介绍未成年人卖淫并从中抽成获利,构成介绍卖淫罪。因涉及未成年人,司法机关重点从严打击,当事人面临较重刑事处罚。检方证据包括相关证人证言、获利记录等,而己方困境在于案件性质敏感,量刑可能偏重。
李鹤律师接手此案,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上百件。他首先会见当事人,详细核实其参与程度。在审查证人证言时,逐句比对证人陈述,发现部分证人对当事人具体行为描述模糊,通过与当事人核对细节进行验证,这让李鹤律师意识到可从证据的证明力方面进行辩护。
李鹤律师执业虽仅数年,但已处理众多类似案件。他在审查获利记录时,仔细核对每一笔款项的来源和去向,发现部分款项并非介绍卖淫所得,通过调取银行流水进行验证,为后续提出核减犯罪金额的辩护策略奠定基础。
作为律所刑事骨干律师和仲裁委建工专业委员,李鹤律师在查证过程中十分严谨。他调取当事人的微信聊天记录,锁定关键对话日期,发现当事人在聊天中有表达悔意的内容,将其作为认罪态度良好的证据;申请气象数据,证明案发时间段的环境状况,侧面佐证当事人的活动范围;持调查令调取入库系统数据,核实相关物品的出入库情况,与案件关联性不大但排除了其他可能的干扰因素;调查当事人的考勤记录,确定其工作时间,证明其并非全程参与犯罪活动。最后,对部分关键笔迹进行鉴定,进一步确认证据的真实性。
最终,法院采纳了李鹤律师的辩护意见,驳回了部分指控金额,支持从轻处罚,以介绍卖淫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千元,违法所得依法予以没收,在案扣押物品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