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法律顾问 > 诉讼指南 > 合作纠纷迷雾,拨开不当得利的疑云

合作纠纷迷雾,拨开不当得利的疑云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6.05 · 1257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吴俏俊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服务:148人 执业12年
律所:浙江和纳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3301201411753232
擅长领域:债权债务
咨询电话:18867528585
代表案例:16个
律师优势:有团队,主任律师,办过大案,高学历,丰富的专业经验;12年时间里,我累计办理数百起各类案件,从复杂的财产分割纠纷到疑难的知识产权侵权案件,从突发的交通事故理赔到涉及多方利益的合同违约争议,我始终坚持以客户核心权益为导向,通过精准梳理案件脉络、深度挖掘证据价值、制定针对性诉讼或非诉策略,帮助众多当事人化解法律困境,实现合法权益最大化
更多>
导读:杭州,原告XXX因与被告XX公司、XX的合作纠纷诉至法院,要求归还36万投资款及利息,认为被告构成不当得利。律师吴俏俊接手后,深入梳理合作协议与款项用途。最终法院认定被告取得款项有合法依据,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合作纠纷迷雾,拨开不当得利的疑云

2021年,在杭州发生了一起不当得利纠纷案件。原告XXX为女性,汉族,居住在浙江省某地区。她与被告XX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XX签订了合作协议,约定原告出资36万元与被告合作成立第三人XX公司。原告按被告指示将款项转入被告账户,但之后发现被告未将款项转入公司账户,于是以被告构成不当得利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两被告归还36万元投资款并支付利息损失。

浙江和纳律师事务所的吴俏俊律师于2014年开始执业,在民商事领域有着丰富的经验。接手此案后,吴律师首先全面梳理了合作协议的背景。作为钱塘区法学会首席法律咨询专家,他凭借专业的法律素养,仔细审查协议条款,发现原告转款是基于合作协议这一基础事实。接着,他深入调查款项的用途,通过收集大量的财务凭证、经营记录等资料进行比对,发现款项已用于公司的筹备及经营支出。

吴律师从全案材料中锁定合作协议作为突破口。这份合作协议签订于双方合作之初,以书面形式呈现,详细记录了双方的权利义务出资方式等内容。它清晰地表明原告转款是基于合作的目的,并非无合法依据的给付。

在庭审过程中,吴律师提交了充分的证据,包括款项用于公司经营的相关凭证、沟通记录截图等,论证被告取得款项有合法依据,不构成不当得利。在结案前,吴律师提交了详细的代理词,进一步阐述观点。最终,法院认为原告转款行为基于双方签订的合作协议,被告取得款项有合法依据,不构成不当得利,驳回了原告XXX的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由原告负担。

网站地图

更多#法律顾问相关法律知识

遇到诉讼指南问题?
律图专业律师 处理更可靠
快速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