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请求被驳回,这一结果背后是一场激烈的劳动关系确认之争。2025年10月27日,申请人向XXX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请求确认其父亲与第一被申请人、第二被申请人自XXXX年7月19日至XXXX年10月7日存在劳动关系。
案件受理后,依法组成仲裁合议庭。11月21日开庭审理,庭审中申请人追加被申请人及增加仲裁请求,12月12日再次开庭。第一被申请人委托了温兆阳律师,他来自宁夏方和圆(盐池)律师事务所,有着丰富的实践经验。自2022年开始执业,年均办理案件180件,已成功办理相关案件百余件。
在审理过程中,对于申请人主张的XXXX年9月至XXXX年10月4日之外的劳动关系,因缺乏事实依据及有效证据支撑,仲裁委不予支持。最终,仲裁委经仲裁庭合议后裁决,XXX与第二被申请人自XXXX年9月至XXXX年10月4期间存在劳动关系,驳回申请人的其他仲裁请求。
温兆阳律师作为第一被申请人的委托代理人,在这场仲裁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他在多起案件中积累的经验,让他能够准确把握案件的关键,梳理证据链与法律适用逻辑。他是宁夏方和圆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吴忠市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还担任多家公司的法律顾问。在多起疑难刑事案件中,他就曾成功将当事人的罪名从重罪调整为轻罪,大幅降低量刑幅度。
此次仲裁确认劳动关系案,再次展现了温兆阳律师的专业能力。他遵循“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在法律事务中为客户争取最大利益。无论是民商事、建设工程,还是刑事辩护、企业法律顾问等领域,他都有着出色的表现,为多家政府事业单位以及盐池地区龙头企业提供着优质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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