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离婚在当下社会并不少见,不少夫妻在感情出现问题后会选择走上离婚这条路。而现在离婚有了冷静期的规定,这原本是为了避免冲动离婚,给夫妻双方一个缓冲和思考的时间。然而,现实中却可能出现这样的情况:在离婚冷静期结束后,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却不在了,这可就把离婚这件事给卡住了,让原本就复杂的婚姻问题变得更加棘手。那遇到这种情况到底该怎么办呢?接下来就来详细说说。
一、明确离婚冷静期的规定
离婚冷静期是民法典规定的,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归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比如小A和小B去申请离婚,冷静期到了之后,他们得在接下来的三十天内一起去领离婚证,要是没去,就当他们不想离了。
二、一方不在的处理方式
要是冷静期后一方不在,就意味着无法按照正常程序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这种情况下,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如果还想离婚,就只能重新走离婚登记程序,再次经历离婚冷静期。比如小C和小D申请离婚,冷静期结束后小C突然有事去了外地,没办法和小D一起去领离婚证,那这次离婚申请就被视为撤回。之后小C和小D如果还想离婚,就得重新申请。
三、通过诉讼离婚解决
如果一方坚决要离婚,而另一方在冷静期后不在,导致无法协议离婚,那么可以选择诉讼离婚。诉讼离婚不需要双方同时在场。要进行诉讼离婚,首先要准备好相关材料,包括身份证、结婚证、起诉状等。起诉状要写清楚原告和被告的基本信息、诉讼请求(比如请求判决离婚、分割财产、确定子女抚养权等)以及事实和理由。然后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受理后,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审理。比如小E想和小F离婚,冷静期后小F消失不见,小E就可以准备好材料去法院起诉离婚。
四、处理过程中的注意事项
在重新申请离婚登记或者进行诉讼离婚时,要注意收集和保存相关证据。如果涉及财产分割,要收集好财产的相关凭证,如房产证、车辆行驶证、银行存款证明等;如果涉及子女抚养权问题,要收集自己有利于抚养子女的证据,比如收入证明、居住环境证明等。在诉讼过程中,要积极配合法院的工作,按时参加庭审等。
离婚冷静期后当事人不在只是离婚过程中的一个小插曲,但却可能引发一系列后续问题。比如后续再次申请离婚时,双方对于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会不会产生新的分歧,诉讼离婚过程中会不会遇到复杂的法律程序问题等。这些问题处理起来并不简单,很容易让人陷入迷茫和焦虑。这时候不妨到律图咨询本地律师,律图平台上的律师都具备专业的执业资质,可通过官方渠道核验。他们不会做虚假承诺,也不夸大维权效果,会结合你的具体情况,为你理清后续流程,帮你解决离婚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难题,让你在离婚这件事上少走弯路,更好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