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理这起案件的是天津大有律师事务所的张慧律师,他于2020年开始执业,擅长刑事辩护、婚姻家事、涉刑家庭婚姻财产处置等领域。在这起离婚纠纷(涉长期失踪)案件中,原告是闫某,被告是梁某,争议焦点在于能否证明双方分居满一年以上且感情破裂,从而判决准予离婚。
闫某最初掌握的证据有限,仅能表明梁某离家多年未归,但缺乏足以证明分居事实和感情破裂的关键证据。这导致她第一次起诉时,法院因证据不足判决不准离婚。
张慧律师介入后,指导闫某系统收集证据。首先是报警记录,这能证明闫某曾因梁某失踪向警方求助,侧面反映梁某长期不在家的事实;水电缴费凭证可以显示闫某独自承担家庭水电费用,进一步证明梁某未参与家庭生活;女儿学费记录则表明闫某独自负担女儿的教育费用,体现其独自抚养女儿的艰辛;女儿的亲笔声明更是直接证明了父亲长期不在家,家庭生活仅由母亲一人支撑。这些证据相互印证,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
在庭审中,这些证据发挥了关键作用。被告梁某未到庭,法院进行公告送达并缺席审理。虽然对方未提出质证理由,但张慧律师凭借这些扎实的证据,有力地向法庭阐述了双方分居满一年以上且感情破裂的事实。
最终,法院判决准予闫某与梁某离婚,女儿由闫某抚养,梁某每月支付抚养费1000元。
张慧律师在处理证据问题上,采用了系统收集、相互印证的方法论。他指导当事人从多个方面收集证据,包括报警记录、生活费用凭证、子女相关记录等,形成完整的证据链,以此来证明案件的关键事实,为当事人争取到了有利的判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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