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醉驾案件里,一个容易被忽略的细节成为了案件的关键转折点。林XX醉驾被查,经鉴定血液中乙醇含量为95.57mg/100ml,但抽取血样的时间是在其驾驶结束数小时以后。
这个细节之所以重要,是因为它直接影响了对林XX醉驾时真实酒精浓度的判断。不能排除驾驶结束后饮酒增加了酒精浓度的可能性,而这恰恰是判定其是否构成醉驾犯罪的核心证据。
2023年2月2日晚上9时许,林XX在广州市酒后驾驶小型客车回到中山,倒车时碰撞水泥柱,因保险纠纷被公安人员查获。案件移送到检察院后,广东中亿律师所的李桂英律师接受委托。李律师阅卷后发现,林XX于2023年2月2日21点30分左右结束驾驶机动车的行为,而抽取血样的时间是2023年2月3日1时左右,且从卷宗内容基本能确定林XX停止驾驶行为后在家有再次饮酒行为。李律师抓住这些细节,向检察院提交了不起诉意见。
在证据链形成方面,李律师围绕血样提取时间、当事人事后饮酒行为等细节,收集整理相关证据,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条。其观点认为司法鉴定意见书的乙醇浓度不能反映林XX醉酒驾驶行为发生时的情况,该意见最终被检察院采纳。最终,检察院认为中山市公安局认定的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决定不起诉。
在盗窃电缆案件中,艾X与张X因盗窃电缆被公安以破坏公用电信设施罪立案,此罪起点刑为三年。但李桂英律师接案后,发现艾X作为市网建公司外包的布线施工人员,主观上认为偷的是没有使用的断头电缆,且中国XX公司城区分公司提供的损失明细不具有客观性。李律师抓住这些细节,联系检察院阅卷详细分析,提出应以盗窃罪或故意毁坏财物罪对艾X定罪处罚,并建议适用缓刑的辩护意见。
在推进过程中,检察院经退回补充侦查,最终改为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并建议判处有期徒刑两年,适用缓刑。开庭审理阶段,李律师继续为艾X提出酌定、法定的从轻量刑情节,最终法院判决艾X故意毁坏财物罪,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三年。
普法提醒:在涉及法律案件时,血样提取时间、当事人主观故意等细节千万不能忽视。这些细节很可能成为影响案件走向的关键因素。
李桂英律师自2014年开始执业,执业证号为14420201411064455,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三百余件。在这两起案件中,她凭借敏锐的观察力,抓住案件中的关键细节,通过专业的分析和辩护,为当事人争取到了有利的结果,展现出了卓越的专业能力和认真负责的态度。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