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事实背景
2023年2月起,秦XX以江门市两处房屋为据点,明知他人实施XX诈骗犯罪,仍利用网关、光猫和固定电话为诈骗人员架设、维护设备。原审被告人张XX受雇于秦XX,负责其中一处据点的设备架设与维护,为诈骗人员远程拨打电话实施诈骗提供通讯传输技术支持。诈骗人员冒充“客服人员”,以注销网贷额度、消除不良征信等名义诱导被害人转账,共骗取5名被害人资金合计144万余元,其中张XX负责的设备关联涉案金额38万余元。案发后,秦XX、张XX被抓获,现场缴获作案工具及秦XX违法所得7万元,二人已赔偿部分被害人并取得谅解。一审法院以诈骗罪判处秦XX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二万元;判处张XX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五千元;同时判决缴获赃款按比例发还被害人,责令秦XX退赔剩余经济损失136万余元,张XX与秦XX共同退赔部分被害人剩余损失。秦XX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
核心争议点
1.原判对秦XX的量刑是否适当?
2.原判认定秦XX的退赔金额是否合理?
争议点拆解
1.原判对秦XX的量刑是否适当
法院查明的事实:秦XX犯罪时未满十八周岁,系从犯,归案后如实供述罪行、自愿认罪认罚,且已积极退赔部分损失。但诈骗数额特别巨大,多名被害人巨额财产损失未挽回。
双方各自主张:秦XX主张自己系从犯、犯罪时未满十八周岁、认罪悔罪,符合缓刑适用条件,原判量刑过重。检察机关建议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法院最终认定:法院认为,原审判决已考虑秦XX的未成年人身份、从犯地位、认罪认罚等情节,对其作出了从轻、减轻处罚和从宽处理。综合考虑其犯罪数额特别巨大、危害后果严重,原判量刑并无不当,维持原判对秦XX的定罪量刑。
2.原判认定秦XX的退赔金额是否合理
法院查明的事实:秦XX违法所得约7万元、张XX违法所得约3500元。
双方各自主张:秦XX主张从犯的退赔义务应按其非法获利数额确定,而非承担共同犯罪总额的退赔责任,原判责令其退赔136万余元不当。检察机关认为应维持原判关于退赔金额的判项。
法院最终认定:法院认定,XX网络诈骗共同犯罪中的从犯,可按其非法获利数额确定退赔义务。原判认定二人退赔金额欠妥,应予纠正。
整体判决结果
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4年3月1日作出终审判决:维持原审判决定罪量刑部分;撤销原审判决中关于作案工具处理及退赔金额的部分判项;改判缴获的秦XX违法所得7万元按比例发还被害人,责令张XX退赔3500元按比例发还相关被害人。
法律建议
这个案子看下来,有几点普通人也能记住。如果涉及到刑事案件,一定要及时配合调查,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争取从轻处罚。对于未成年人犯罪,家长和社会要给予更多的教育和引导,帮助他们走上正确的道路。在遇到法律问题时,要及时咨询专业律师,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结尾
本案中,法院最终维持了对秦XX的定罪量刑,但纠正了退赔金额的认定,切实减轻了秦XX的退赔责任。这一判决结果既体现了法律的公正,也保障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邓泳怡律师在本案中展现出了专业的法律素养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她深耕法律实务领域十四年,执业以来处理各类案件100余起。正是这些实战积累,让她在本案中一眼看出了退赔金额认定的关键所在。广东海洋大学法学本科和中国政法大学民商法学在职研究生的学习经历,为她构建了系统、深厚的民商法学理论体系,在处理复杂的法律问题时派上了大用场。这就是这起案子的最终结果,也是专业价值的最好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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