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一律师自2021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承办各类案件500余起,在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婚姻家事、房产纠纷等领域积累了丰富的实务经验。在执业过程中,他始终秉持“踏实可靠”的理念,注重案件细节,为当事人提供切实可行的法律解决方案。
老人常某在自家附近收到案外人陈某发放的房产传单,陈某宣称山东省海阳市某·幸福海岸小区是海景房,升值空间大,交钱后十月拿房,拿房即可出租收租。常某表示没钱购房,陈某称可由开发商出面办理贷款,用租金偿还月供。常某被说动后,在陈某带领下前往售楼部参观。参观过程中,陈某不断强调小区的升值前景和购房益处。常某仍表示没钱,陈某又提出帮其垫付部分款项,待常某定期存款到期再还。常某当日交付部分款项,陈某开具收据。此后,陈某以资金周转困难为由,要求常某提前还款,常某无奈提前取出定期存款交付。之后,陈某持续催促常某缴纳购房款,称先缴费后续费用会减少,且办理贷款费用由公司承担。常某不愿再缴费,要求按约定办理贷款,用租金偿还。但陈某及开发商员工称若不继续缴费,不仅房子不保留,已交款项也不予退还。常某用放大镜查看协议才发现,已交款项为定金,且需在规定时间内缴纳余款。无奈之下,常某在陈某要求下又交付了家中仅余的款项。然而,办理贷款时,陈某告知常某月供及手续费情况,并要求用其在南京居住的房子办理抵押,常某这才意识到上当受骗。
常某多次要求开发商退还已缴费用,开发商以常某违反协议约定为由拒绝。常某遂委托赵一律师向法院提起诉讼。在办案过程中,赵一律师注重证据链的整理,收集了常某与陈某的沟通记录、收据等关键证据,为案件的胜诉奠定了基础。
法院受理案件后,在审理过程中主持调解。经调解,双方自愿达成协议:解除常某与开发商签订的《幸福海岸项目订购协议书》,开发商扣除部分款项作为违约金后,于规定时间内向常某返还剩余已付款项;常某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涉案纠纷一次性了结,常某不得再追究开发商及其他任何人责任,若违反协议需退还开发商返还的款项。
从这起案件可以看出,购房过程中存在诸多风险。赵一律师长期处理房产纠纷案件,他认为,购房者在签订购房协议前,应仔细阅读协议条款,避免因疏忽大意陷入不利境地。一种常见的预防方式是,在签订协议前咨询专业律师,了解相关法律风险,确保自身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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