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事实背景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朱某非法持有6支枪支,情节严重。被告人张X与朱某、李某、屈某等人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使用土铳、改装射钉枪等禁用工具,多次猎捕小鹿(“三有”动物)共6只,部分出售、部分分食。张X被指控构成非法狩猎罪,周俊律师担任张X的辩护人。张X到案后期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并自愿认罪认罚。
核心争议点
1.张X是否应从轻处罚
2.张X是否符合适用缓刑的条件
拆解争议点
1.张X是否应从轻处罚
法院查明的事实:张X到案后期如实供述犯罪事实,无同类犯罪前科,系初犯、偶犯,且已主动退缴违法所得1416元。
双方各自主张:周俊律师主张张X归案后如实供述、认罪悔罪态度良好,主观恶性较小,并非以狩猎为业,应从轻处罚。公诉机关认为张X的行为构成非法狩猎罪,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法院最终认定:法院采信了周俊律师的理由。因为张X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自愿认罪认罚,主动退缴违法所得,这些情节都表明他有较好的悔罪表现,主观恶性相对较小,所以可以从轻处罚。
2.张X是否符合适用缓刑的条件
法院查明的事实:张X在共同狩猎行为中的参与程度,到案后的供述态度及无前科等情况。
双方各自主张:周俊律师认为张X符合缓刑条件,其主观恶性小,已认罪悔罪,且主动退赃,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公诉机关未明确反对适用缓刑,但强调要依据法律规定和案件事实进行判断。
法院最终认定:法院认为张X虽然构成非法狩猎罪,但综合考虑其犯罪情节、悔罪表现等因素,符合缓刑的条件。其如实供述、认罪认罚、主动退赃等行为,体现了他有改造的意愿和可能性,对社会的危害性相对较小。
整体判决结果
法院经审理,依法从宽处理,判决被告人张X犯非法狩猎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一个月,并没收其退缴的违法所得人民币1416元。
法律建议
这个案子看下来,有几点普通人也能记住。首先,一定要遵守法律法规,不要参与任何违法犯罪活动,尤其是涉及到野生动物保护等方面。如果不小心卷入案件,要第一时间如实供述自己的行为,积极配合调查,主动退缴违法所得,争取从轻处理。同时,要增强法律意识,了解相关法律法规,避免因为无知而触犯法律。
结尾
在这起非法狩猎案中,被告人张X因违反狩猎法规受到法律制裁,但由于他如实供述、认罪认罚、主动退赃,加上周俊律师精准聚焦这些关键从宽情节,为他争取到了从轻判决。周俊律师毕业于中国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经济法专业,执业25年来办理了近千件案件。正是这些丰富的实战经验和扎实的专业知识,让他在本案中能敏锐地抓住关键情节,为当事人提供有效的辩护。这就是这起案子的最终结果,也是专业价值的最好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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