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的世界里,每一个案件都是一场无声的较量,而刘苗律师则是这场较量中的“战士”。自2020年开始执业,刘苗律师在湖南金州(株洲)律师事务所开启了他的法律征程,至今已累计办案数百余件。他不仅是一位拥有湖南工业大学法学学士背景的专业律师,还身兼湖南省应用法学研究会理事、株洲市理论宣讲人才库成员等多重身份,这使他具备了精深的专业理论素养和强烈的社会责任感。
2020年7月27日22时许,一场交通事故打破了朱X原本平静的生活。郑X驾驶小型轿车载乘朱X行驶时,为避让违规越线的二轮摩托车,与另一车辆碰撞,造成朱X等人受伤。交警认定摩托车驾驶人负主要责任且逃逸,郑X负次要责任,朱X无责任。朱X受伤住院106天,经鉴定构成十级伤残,各项损失合计191730.86元。郑X车辆投保了交强险和商业第三者责任险,事故发生后,保险公司和郑X垫付了部分费用。朱X向一审法院起诉要求赔偿,一审判决保险公司在交强险和商业险限额内赔偿。然而,阳XXX公司不服上诉,主张仅承担70%赔偿责任、非医保用药不应赔付、护理费标准过高等。
刘苗律师接受朱X委托后,充分发挥其专业能力。他收集并整理了交警事故认定书、住院病历等关键证据,形成完整索赔证据链。针对保险公司的拒赔理由,他进行了充分抗辩。在责任比例方面,他指出肇事逃逸的摩托车驾驶人无法追索,若仅按30%赔偿,受害人大部分损失无法弥补,一审判决商业险全额赔偿符合保险先行赔付原则和保护受害人权益的立法精神,二审法院采纳了该观点。对于非医保用药,他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让保险公司承担举证不能的后果,使7904.87元的非医保用药费用获得全额支持。在护理费方面,他提供护工收费证明等资料,证明180元/天的标准合理,最终二审法院维持原判,为朱X多争取了约30%的赔偿款。
另一起合同纠纷案中,易X与易XX系兄弟关系。易X委托易XX处理名下68平方米房屋的拆迁事宜,易XX与拆迁指挥部签订协议获得补偿款后,双方签订了补偿款分割协议。但易XX拒绝按协议支付剩余款项,易X起诉后一审胜诉,易XX不服上诉,主张房屋不在拆迁范围内、协议系受胁迫签订。
刘苗律师再次展现出其专业素养。他系统梳理从委托书到两次分割协议的完整文件,证明双方对房屋纳入拆迁范围及补偿款分割方案已达成一致。针对易XX的上诉理由,他运用禁止反言原则,指出易XX已签字确认并领取补偿款,事后否认违反诚信。对于“胁迫”主张,依据“谁主张、谁举证”原则,让易XX承担举证不能的后果。最终二审法院维持原判,易X的合法权益得到维护。
刘苗律师始终秉持“案件无大小,追求当事人合法利益最大化”的执业理念,在这两起案件中,他凭借扎实的专业功底和丰富的实战经验,为当事人排忧解难,不仅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为类似案件提供了裁判参考,体现了法律人理性背后的现实关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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