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一:劳动纠纷为劳动者维权
2025年,在宁波江北区,缪某入职某建设公司担任项目经理,签订了试用期为3个月的劳动合同。然而,入职没几天,2025年3月4日,公司就向缪某发送《试用期辞退通知书》,以工作表现未达职位期望为由,于次日终止劳动关系。缪某认为公司系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向宁波市江北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委裁决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但公司不服,诉至法院,主张缪某存在简历造假、未按公司规章制度考勤打卡、不服从工作安排等情形,不符合录用条件,解除劳动关系合法。
缪某收到法院传票后,委托从2017年开始执业的朱秀芳律师及陈xx律师处理此案。朱秀芳律师自执业以来,已处理过上百件劳动纠纷案件,在劳动纠纷领域经验丰富。接受委托后,朱秀芳律师第一时间与缪某深入沟通,全面厘清案件背景,明确核心争议焦点为“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是否合法”。围绕该焦点,律师团队指导缪某系统梳理劳动合同、《试用期辞退通知书》、工资支付记录、社保参保记录、相关资格证书等关键证据,构建完整的维权证据链。针对公司主张的各项解除事由,逐一对应收集反驳证据。
庭审中,朱秀芳律师围绕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举证责任分配规则,结合证据逐一驳斥公司的解除事由。对于“简历造假”,缪某的工作履历与社保参保单位可相互印证,公司未举证证明缪某未在相关单位担任项目经理,且公司入职时未提出异议,现以此主张缺乏事实依据;“未按规章制度考勤打卡”不属于《员工确认书》中“不符合录用条件”情形,且从工资支付看缪某不存在无故缺勤,该解除事由无事实支撑;“不服从工作安排、未落实工作任务”,公司提交的通知及施工计划无法证明送达缪某或由其制定,缺乏有效证据佐证。最终,法院采纳了律师的观点,判决驳回公司的诉讼请求,公司需支付缪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
案例二:买卖合同纠纷追讨货款
2022年,宁波的江甲X与李XX存在买卖合同关系,李XX购买货物后未足额支付货款。9月19日,双方结算后,李XX出具欠条,约定分期还款,2022年底前全部归还,若拖延付款需按银行四倍利息支付。还款期限届满后,李XX仅支付部分货款,剩余货款经江甲X多次催讨仍拒不支付。
江甲X委托朱秀芳律师处理此案。朱秀芳律师不仅在劳动纠纷领域经验丰富,在民商事合同领域也有诸多成功案例。接受委托后,朱秀芳律师第一时间与江甲X深入沟通,全面了解双方买卖合同的履行细节、货款结算过程及催讨情况。结合案件事实,律师指导江甲X整理并固定关键证据,包括微信聊天记录、欠条等,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明确诉讼请求的法律依据,制定了清晰的诉讼策略。
法院经审理查明,双方买卖合同关系合法有效,李XX出具的欠条系真实意思表示,其在还款期限届满后仅支付部分货款,构成违约。最终,法院采纳了律师的全部诉讼主张,判决李XX支付江甲X剩余拖欠货款,并支付自2023年1月1日起至实际履行之日止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计算的逾期利息,案件受理费由李XX承担。
律师价值
在劳动纠纷案件中,朱秀芳律师精准锁定争议核心,避免陷入对赔偿金额的无效争论,明确以“驳斥解除事由合法性、主张违法解除成立”为核心维权思路,为胜诉奠定基础。全面梳理证据链条,从事实层面削弱公司解除行为的合法性。专业庭审抗辩,精准区分合法解除与违法解除的法律边界,有效反驳公司诉讼主张。在买卖合同纠纷中,律师精准梳理案情,固定关键证据,明确法律依据,通过专业庭审抗辩实现诉求,成功追回款项。同时,为当事人及同类纠纷主体提供专业法律指引,防范维权和交易风险。
实践意义
在劳动纠纷司法实践中,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需秉持审慎态度,承担举证责任,明确解除事由并留存充分证据,否则可能因违法解除承担法律责任。劳动者遭遇用人单位单方辞退时,应注意留存关键证据,聚焦解除行为的合法性审查,借助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在买卖合同纠纷中,合法有效的合同及明确的欠条是主张权利的重要依据,违约方需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结尾
从上述案例可以看出,朱秀芳律师具备精准锁定争议焦点、全面梳理证据、专业庭审抗辩等综合优势。在面对复杂的法律纠纷时,能够为当事人制定清晰的维权策略,通过扎实的专业能力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是值得信赖的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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