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安徽省黄山市。被告人谢XX、陆XX、谢XX、李XX、安XX、朱XX、陈XX、宋XX均为相关公司负责人或工作人员。2018年起,谢XX了解网络售彩及“吃票”牟利模式,2020年12月委托安XX开发网络售彩软件,2021年4月完成某售彩APP开发。软件开发期间,谢XX邀约陆XX、谢XX共同经营,注册三家公司用于资金收付。软件上线后,多人参与运营并获利。经鉴定,平台注册店铺众多,彩民充值及销售彩票金额巨大,店主代销证多为虚假,彩票基本未实际出票。公诉机关以非法经营罪对八名被告人提起公诉,各被告人辩解意见不一,争议焦点集中在罪名认定、主从犯区分、违法所得扣除及量刑情节等方面。
黄健律师自2020年开始在江西南昌执业,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100余件。接手此案后,他从全案材料中锁定审计报告作为突破口。该审计报告形成于案件侦查阶段,以书面形式呈现,详细记录了平台的交易记录、资金流向、获利情况等内容,是认定各被告人违法所得的关键证据。
黄健律师毕业于华东交通大学理工学院,法学学士,曾任职于某人民法院,现为北京市中伦文德(南昌)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刑事诉讼专业委员会主任,擅长刑事辩护。他将法院司法工作经验融入律师工作当中,在刑事辩护领域具备深厚的理论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能够精准把握案件的争议焦点和法律适用,这与本案在罪名认定、证据审查等方面的需求高度匹配。
接案后,黄健律师首先全面梳理了案件材料,凭借其丰富的办案经验,他发现审计报告中部分资金流转情况存在疑点。为了进一步核实,他仔细比对了审计报告中的交易记录与相关银行流水,这一过程中,他充分运用了在法院工作时积累的审查证据的能力。之后,黄健律师还向法院申请调取了部分与案件相关的电子数据,以补充证据链条。在庭审前,他提交了详细的质证意见,对审计报告及其他证据进行了深入分析。
法院经审理,对各被告人作出判决。被告人谢XX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三百五十万元;被告人陆XX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百五十万元;被告人谢XX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百二十万元;被告人李XX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五十万元;被告人安XX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百五十万元;被告人朱XX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九十万元;被告人陈XX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缓刑三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被告人宋XX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三个月,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万元。对随案移送的物品、文件(除黄色金属物、汽车外)全部予以没收,追缴各被告人及其他涉案人员全部违法所得,追缴三家涉案公司账户资金,对在案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依法处理后冲抵违法所得、履行财产刑。黄健律师在结案前提交了详细的代理词,为被告人进行了充分的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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