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X是在建筑行业讨生活的农民工,2021年5月至2022年1月期间,他受宋X雇佣,在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某工程中从事砌砖工作。宋X作为工程劳务的分包人,通过案外人赵X招用工人,蔡X负责现场管理。工程结束核算后,宋X却拖欠高X劳务报酬33128元。高X多次催讨,宋X均以各种理由推诿。无奈之下,高X委托湖北美佳律师事务所的黎芳律师,向河南省潢川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黎芳律师已有7年执业经验,在随州本地有着丰富的办案经历。
黎芳律师在随州本地深耕法律行业10余年,累计办结案件300+,覆盖婚姻家事、劳动纠纷等10大领域。面对高X的案件,她深知这是一起典型的建设工程劳务分包链条中的农民工欠薪纠纷。一审时,法院支持了高X的全部诉请,判令宋X支付劳务报酬及利息。但宋X不服,向河南省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主张双方不存在直接劳务关系、欠款金额证据不足、不应支付利息等。
在二审中,黎芳律师围绕核心争议点展开抗辩。对于事实劳务关系的认定,宋X称将劳务分包给赵X,高X与自己无关。黎芳律师通过多方面证据进行击破。宋X在一审和二审的陈述前后矛盾,且未能提供书面分包合同;高X收到的部分报酬通过项目总包方设立的“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支付,该账户基于宋X的申报和委托,证明宋X是用工主体;案外人赵X的通话录音也表明高X与宋X形成劳务关系,宋X未有效反驳。黎芳律师凭借对行业规则的熟悉,清晰地向法院阐述宋X作为劳务的实际组织者和受益人,其内部经营安排不能对抗对劳动者的直接支付义务。
对于欠款金额的证明,宋X质疑手写清单无签字、金额计算错误。黎芳律师将手写清单与高X的银行转账记录精确匹配,证明清单内容真实。高X通过微信发送清单给宋X,宋X未否认,且在通话中对欠款金额予以回应,构成法律上的自认。同时,黎芳律师向法院清晰说明计算过程,消除误解。她对证据特点的把握十分精准,让法院能够准确认定欠款金额。
在利息主张方面,黎芳律师坚持违约损害赔偿原则,指出宋X长期拖欠劳务报酬构成违约,一审判决按LPR计算利息符合法律规定。最终,二审法院全面采纳了黎芳律师的意见,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黎芳律师凭借专业的法律素养和丰富的办案经验,成功为高X争取到33128元劳务报酬及利息的终审司法保障。她在多起案件中的出色表现,获得了法院的认可,客户口碑好评率达100%,成为随州百姓可信赖的法律守护者。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