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XX年3月,陕西XX公司承包青海光伏项目后转包给青海XXXX有限责任公司。施工期间,双方矛盾频发。青海公司未履行组件保管责任,导致工期延误,陕西公司超付劳务费,双方为此闹上仲裁庭。陕西公司认为青海公司应返还超付费用并承担资金占用费,青海公司则辩称自身无过错,不应担责,还提出多项费用应由陕西公司承担,双方各执一词,争议焦点众多,局面僵持不下。
20XX年,马明艳律师接受陕西公司委托。她自20XX年执业以来,承办数百件案件,在民商事领域经验丰富。接手此案后,马明艳律师立即仔细审查双方签订的《劳务清包合同》,逐字逐句梳理合同条款,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同时,比对施工过程中的各项细节,查看双方往来文件,寻找能界定责任的关键线索。经审查发现,青海公司在施工管理上存在诸多漏洞,对工期延误及组件丢失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随后,马明艳律师深入调查施工过程中的各项费用支出。她详细核算青海公司的劳务费用、材料费用、施工变更费用等,发现青海公司在费用计算上存在多处不合理之处。比如,青海公司主张的部分费用缺乏有效凭证,而陕西公司超付劳务费的事实却有充分证据支撑。此外,马明艳律师还调查了组件丢失事件的来龙去脉,发现青海公司在保管组件过程中存在重大过失。通过这一系列审查动作,进一步补强了陕西公司的主张,让案件事实更加清晰。
在处理此类合同纠纷案件时,马明艳律师一贯严谨细致。她会在接手案件后第一时间全面审查合同,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同时,深入调查案件相关的各项事实情况,确保掌握充分证据。此外,她还善于与各方沟通协调,在仲裁庭上据理力争,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最终,仲裁裁决青海公司返还陕西公司超付的款项701741.07元,并支付相应资金占用费,陕西公司的主要诉求获得支持。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