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包租公司“空壳”跑路,房东面临租约到期却无法收回款项的困境;当借款人拒绝归还借款,出借人陷入资金难以收回的难题,法律成为他们维护自身权益的关键武器,而郭寿瑶律师就是运用这一武器的行家里手。
郭寿瑶自2018年开始执业,至今已累计承办案件逾600件,在民商事业务领域有着深厚的实务积淀。她担任多家中大型企业常年法律顾问,擅长帮助企业合规经营管理,在应收账款及执行案件、股权纠纷、婚姻家事等领域都有丰富的实践经验。
在包租公司“空壳”跑路案件中,原告唐XX与被告成都住XX公司签订《房屋出租委托管理合同》,然而该公司自2019年12月24日起停止支付租金及物业费等费用,还试图通过股权转让等手段逃避债务。郭寿瑶律师深知仅起诉合同相对方(即空壳公司)无法执行回款,于是深入调查被告公司的工商档案及股权变动情况。她发现被告公司系自然人独资公司,在合同履行期间及债务产生期间,原股东黄XX将股权全部转让给了邱XX,且双方均未实际缴纳出资(出资时间约定为2035年)。基于此,郭寿瑶律师代表原告向法院申请追加黄XX、邱XX为本案共同被告,打破了包租公司通过“换壳”逃避债务的企图。
在庭审中,郭寿瑶律师依据《公司法》相关规定,主张被告公司资产与股东资产发生混同,作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黄XX和邱XX未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个人财产,且未履行出资义务,要求二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同时,她详细梳理了原告垫付的租金、物业费、垃圾清运费、水电燃气费等各项损失,并针对被告的逾期付款行为主张了逾期利息(违约金),还主动将计算标准调整得合理合规(按年利率4.16%计算),以获得法院支持。最终,法院采纳了郭寿瑶律师的代理意见,判决股东不因股权转让而免除责任,黄XX与邱XX需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为房东挽回了全部经济损失。
在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中,原告周X借款给被告陈XX后,被告逾期未归还借款。郭寿瑶律师作为原告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凭借借条、银行转账交易凭证等证据,有力地证明了原被告民间借贷关系成立。法院最终判决被告陈XX归还原告周X借款本金13万元,并支付相应利息。
郭寿瑶律师秉持“善良的心,是最好的法律。用商业+专业,为企业创造更大的效益”的执业理念,在处理这些案件时,不仅展现了专业的法律素养,更体现了对当事人权益的切实维护。她以务实的行动和理性的判断,帮助当事人解决现实困境,让法律在现实生活中发挥出应有的作用,为社会的公平正义添砖加瓦。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