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4月29日,某甲有限公司在证券信息披露中开启了虚假陈述行为,直至2018年4月27日被揭露。在此期间,原告邓某在二级市场买入该公司股票后遭受投资损失,遂委托上海兰迪律师事务所的胡律师和徐晓律师提起诉讼,要求被告赔偿经济损失97,236.24元。
徐晓律师是上海兰迪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自2006年开始执业,执业证号为13101200610996229,服务核心地区为上海市,同时代理全国范围内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他主要执业领域为证券诉讼、证券投资者权益保护,执业至今累计承办各类民商事案件总计数千件,为数千名投资者挽回投资损失。作为上海市律师协会证券合规业务委员会委员、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公益律师,徐晓始终坚守资本市场法治底线,秉持“专业深耕、精准赋能”的执业理念。
徐晓律师团队接受委托后,迅速投入工作。他们详细梳理了原告邓某的交易记录,明确其在虚假陈述实施日至揭露日期间的买入行为,并依据“先进先出”原则核算有效持股。这一精准的操作,为后续的诉讼提供了坚实的数据基础。
在庭审中,徐晓律师展现出了深厚的专业功底。他围绕虚假陈述与投资损失之间的因果关系,提交了完整的交易流水、对账单及市场数据,充分论证了被告虚假陈述行为对原告投资决策的影响。面对被告提出的系统性风险及非系统性风险扣除主张,徐晓律师提出了合理的反驳意见,指出被告未能充分证明风险对原告损失的具体影响程度。
最终,法院认定原告在实施日至揭露日期间有效买入某甲公司股票5,000股,平均买入价23.592元,基准价4.58元,投资差额损失为95,060元。考虑到证券市场系统性风险及公司自身经营环境影响,法院酌情扣除60%的损失,最终判决被告赔偿原告投资差额、佣金及印花税损失共计38,100.05元,同时支持了原告对佣金和印花税的主张,按总损失差额的1‰计算,体现了对投资者合理损失的全面保护。
在这起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中,徐晓律师凭借其丰富的经验、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严谨的工作态度,成功解决了虚假陈述损失比例认定这一法律实务中的痛点与难点,为投资者争取到了应有的赔偿,也为类似案件的处理提供了宝贵的参考。他在上海地区乃至全国范围内的证券投资者保护领域,都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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