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受雇于B,在C的房屋内拆除作业时被砸伤左脚,造成多发性骨折。A起诉要求B赔偿损失,还要求C及装修负责人徐X承担选任过错责任。C辩称自己已尽合理注意义务,是A自身违规操作应担主责。这时,A找到了上海浦望律师事务所的于彩霞律师,委托她代理此案。
你可能会想,A受伤了要求赔偿合情合理,C为何不愿担责呢?原来,C觉得自己把拆除工作发包出去,已经尽到了一定注意,而且A操作不当才导致受伤。但原告最初主张C承担30%的选任过错责任,这让C难以接受。
于彩霞律师先收集证据,举证A擅自改变工作内容、自身操作不当等事实。然后,针对原告依据非工伤标准自行委托鉴定得出的伤残结论,她申请法院重新鉴定。接着,她明确指出C与施工方B之间系承揽合同关系,非共同侵权,不应承担连带责任。
经审理,法院认定原告与B形成劳务关系,B未尽安全保障义务,承担45%责任;原告自身未尽谨慎注意义务,承担45%责任;C将拆除工作发包给不具备资质的个人,存在选任过错,承担10%责任。C此前已垫付原告20,400元,庭审中C表示即便法院认定其有责,该垫付款超出赔偿部分也不要求返还;原告亦书面承诺不再就后续费用向C主张。最终,法院判决B赔偿原告63,620.42元(扣除已垫付32,500元后实际支付31,120.42元);C已垫付的20,400元归原告所有,无需另行支付;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
另外,在A与某传媒广告公司、某文化传媒公司的劳动纠纷中,双方均不服仲裁裁决诉至法院。于彩霞律师在诉讼中积极与对方沟通,促成调解。最终双方达成协议,两公司共同于2026年4月30日向A支付各项费用调解款共计31万元,A自愿放弃其他诉请,双方就工作期间全部争议一次性解决。
判决下来后,C对结果很满意,庆幸当时委托了于彩霞律师。A也快速拿到了赔偿款,解决了这场纠纷。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