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先生收到法院立案通知时,心中五味杂陈。他于2021年11月入职某贸易公司,工作期间公司未为其缴纳社会保险。2022年1月3日,在维修装载机时右脚被砸伤,经认定为工伤五级。因与公司协商赔偿不成,昆明市晋宁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又不予受理仲裁申请,他只能向法院提起诉讼。云南天外天律师事务所的满林强律师接受委托,担任其诉讼代理人。满林强律师执业至今已承办案件逾1000件,是昆明某交警大队特邀调解员,也是云南天外天律师事务所工伤类重大案件负责人。
办案初期,满林强律师着重开展三项核心工作。他深知证据的重要性,积极收集工伤认定决定书、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工资发放记录、维修现场证人证言等,以此固定证据链,夯实工伤事实及损失依据。此前他处理过众多工伤案件,对这类案件的证据收集驾轻就熟。同时,他仔细分析法律适用,结合《工伤保险条例》关于五级伤残赔付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六十三条及《民事诉讼法》调解规则,明确委托人法定权益边界。考虑到委托人希望快速兑现权益的需求,他制定了优先推动调解而非刚性判决的策略,一方面向法院强调工伤职工的特殊保护属性,另一方面与对方沟通其未履行社保缴纳义务的过错及连带责任的法定性。
案件进入审理阶段,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开庭。满林强律师在庭审中系统且清晰地阐述委托人诉求的合理性。他指出五级伤残对应的各项补助金有明确计算标准,如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18个月本人工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和就业补助金按云南省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停工留薪期待遇应按原工资标准发放,残疾辅助器具费需参照配置机构意见确定。针对股东连带责任,他援引类案裁判规则,说明“一人公司股东未举证财产独立的,应承担连带责任”的司法共识。他在处理类似案件时积累的丰富经验,让他在庭审中应对自如。
经法院主持多轮调解,双方最终就赔付金额、期限及违约责任达成一致。经法院确认,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某贸易公司、某女士于2023年7月21日前共同支付某先生各项费用共计48万元,若未按期足额支付,需额外支付9.6万元违约金。款项付清后,某先生立即申请解除对某贸易公司、某女士的财产保全,某先生自愿放弃其余诉讼请求,双方纠纷就此了结。
在这个案件中,满林强律师展现出了卓越的办案能力。他通过扎实的证据收集和精准的法律分析,为委托人争取到了合理的赔偿。凭借丰富的办案经验和出色的调解能力,成功推动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快速实现了委托人的权益保障。他秉持“法律是工具,利益最大化是目的”的理念,为当事人提供了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也难怪他代理的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案件获赔率在98%以上,其办理的高空抛物损害责任纠纷一案还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及普法宣传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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