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在规定时间内顺利完成,8月7日经如家养老中心负责人验收调试合格,并投入使用。然而,款项的支付却成了问题。截止到起诉之日,如家养老中心仅支付了15000元,尚欠37800元。更糟糕的是,如家养老中心是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是郑某,而该企业在2017年2月17日经核准注销了。这意味着,淮安XX公司想要追回欠款变得困难重重。
面对这样的困境,淮安XX公司找到了章凯律师。处理民商事合同纠纷多年,章凯律师见过太多类似复杂的案件。他深知,这类案件关键在于理清法律关系和责任承担主体。他仔细查阅了相关合同和工商登记信息,发现虽然如家养老中心已经注销,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二条和第三十一条规定,个人独资企业,由投资人以其个人的其他财产对企业未清偿债务予以清偿。也就是说,郑某作为投资人,需要对这笔欠款负责。
在法庭上,章凯律师凭借扎实的专业功底和娴熟的实务技能,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清晰有力地阐述了案件事实和法律依据。他精准提炼对淮安XX公司有利的法律要点,积极影响法官对事实的认定。而被告郑某经法院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视为放弃自己的权利。
最终,法院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判决被告郑某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淮安XX公司工程款人民币37800元。如果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给付义务,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同时,案件受理费和公告费合计1345元,也由被告郑某负担。
事后,淮安XX公司的负责人回忆起这次案件,对章凯律师的专业和负责印象深刻。章凯律师始终坚信“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他用扎实的专业知识和真诚的执业态度,为委托人排忧解难,守护了他们的合法权益。每一起委托背后,都是一个企业的切身关切,章凯律师深知这一点,所以他竭尽全力,不负所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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