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天津的一场庭审现场,气氛紧张得让人窒息。张烜墚律师正为涉嫌敲诈勒索罪的李女士进行二审辩护。法庭上,控辩双方针锋相对,而张烜墚始终镇定自若,他的眼神中透露出坚定和自信。
张烜墚自2015年开始执业,此前他曾担任检察官5年,这段经历让他对刑事司法程序有着深刻的理解。他现任上海靖霖(天津)律师事务所主任,同时还身兼天津市法学会诉讼法学分会副会长等多个重要职务。
李女士的案件在一审时已认罪认罚,多数律师都认为翻案无望。但张烜墚没有放弃,他通过详细查阅聊天记录和听取当事人辩解,敏锐地判断出这是一起无罪案件。在上诉期最后一天,他以“一审判决认定事实不清”为由提起上诉,为二审争取到了审查机会。
在深度阅卷过程中,张烜墚发现了案件中的重大程序瑕疵,如关键聊天记录光盘无法打开、被告人仅有一次有罪供述等,并提交了补充证据。他反复与二审法官、检察官沟通,提交详尽的辩护意见、法律依据和参考文献,还与法官助理、书记员等工作人员交流,逐步改变了承办人“先入为主”的有罪认定。
张烜墚构建了核心辩护逻辑,指出李女士主观上无非法占有目的,索要钱财具有请求权基础;客观上属于自力救济,未超出必要限度。在二审庭审中,他据理力争,坚决反对检察机关“发回重审”的建议,辩护过程情理法交融,深深打动了庭审人员。最终,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二审采纳了辩护人的核心意见,改判李女士无罪。
张烜墚首创的“捕前辩护”概念,更是他在刑事辩护领域的一大创举。他深知批捕阶段是刑事辩护的分水岭,不批捕的当事人后面有很大概率会无罪或者判缓,批捕后想无罪则难上加难。他结合自己的辩护经验以及检察院批捕科的工作经历,总结出《审查批捕阶段辩护“八步法”》。按照最高检公布的数据,不批捕率一般在20%-30%,而张烜墚亲自办理的捕前辩护案件,只要介入及时,不批捕概率在80%左右。
在另一起涉嫌强奸罪的案件中,当事人汤先生被批捕后,张烜墚律师团队迅速制定了以“认罪认罚、争取谅解”为核心的辩护策略。律师多次会见汤先生,全面了解情况,积极联系被害人进行沟通,促成和解并取得谅解书。在案件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律师将所有法定和酌定的从轻情节进行系统梳理,形成详尽的书面辩护意见,并与检察院承办人有效沟通。最终,法院判处汤先生有期徒刑并适用缓刑,使其免于入狱服刑。
张烜墚始终坚持当事人利益至上,主张通过深入细致的研判案件,制定对当事人最为有利的辩护思路。他认为,在当前司法环境下,靠专业可以得到司法机关承办人尊重,但在面对“错捕”案件、受地方势力干预的案件等时,律师要敢于亮剑,敢于斗争。他柔和儒雅的外表下有一颗坚毅的心,不畏强权,敢于仗义执言,为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而不懈努力。他用实际行动诠释了一名刑事辩护律师的执业理念:既追求法理的公正,又兼顾人情的温暖,在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同时,推动司法的进步与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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