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余市发生的一起串通投标案件中,涉及多家单位和多名涉案人员,案情颇为复杂。涉案单位通过串通投标的方式,在多个水利工程项目中中标,涉案金额巨大。面对这样复杂的案件,一位经验丰富的律师介入其中,为嫌疑人陈XX展开辩护。
2020年开始执业的黄健,服务地区为江西南昌,作为北京市中伦文德(南昌)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刑诉委主任,同时也是江西省法学会证据法学研究会理事,他秉持着“竭尽全力为当事人争取合法权益”的执业理念,在刑事辩护领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100余件,取得无罪化处理案件8起,绝对无罪案件3起。
在本案中,黄健仔细审查了新余市望城XX区人民检察院用以查明犯罪事实的各类证据,包括营业执照、招标文件等书证,多名证人证言,陈XX等涉案人员的供述和辩解,以及鉴定意见、辨认笔录、电子数据等。他从这些证据中寻找对陈XX有利的因素,发现陈XX具有自首情节,且自愿认罪认罚,其所在的某公司也积极退缴了全部违法所得。
黄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第六十七条第一款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等相关法律条文,向检察院提出陈XX犯罪情节轻微,可以免除刑事处罚的辩护意见。最终,新余市望城XX区人民检察院采纳了黄健的意见,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决定对陈XX不起诉。黄健凭借其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办案经验,成功为陈XX争取到了理想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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