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捷报频传,力保当事人权益不受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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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6.02 · 1743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张玥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服务:182人 执业12年
律所:重庆百君(合川)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5001201411669011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
咨询电话:13668015939
代表案例:25个
律师优势:有团队,办过大案,会外语,高学历,有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验;执业多年,办案经营丰富,争议解决领域带领专业律师团队全面为客户制定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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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王被拖欠劳动报酬,张玥律师作为其代理人起诉,最终蒋与四川建司支付劳务工资及资金占用损失,土木公司承担先行清偿责任;梁索要抚养费,张玥律师参与调解,被告唐分期支付拖欠费用并提高后续抚养费;重庆贸易有限公司等上诉买卖合同纠纷,张玥律师代理被上诉人,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捷报频传,力保当事人权益不受侵害

我是张玥,重庆百君(合川)律师事务所的副主任、合伙人律师,执业以来承办案件已逾1000+件。我深耕婚姻家事、工伤侵权责任纠纷合同纠纷、普通刑事案件等领域,有着丰富的办案经验。

先说说王的案子。20年3月至10月,王受蒋雇佣在渝区两组团A分区A地块项目干活。工程结束后,他被欠劳务费8842元。王认为三被告都有支付劳动报酬的义务,便委托我和刘XX律师代理此案。被告们各执一词,土木公司主张并非清偿义务主体,四川建司辩称与王不存在直接劳务关系,蒋承认劳务工资应由四川建司支付。我们仔细研究各方提交的证据,像王的工资表汇总表、土木公司的建设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合同等。最终法院判决蒋与四川建司支付王劳务工资8842元,蒋支付资金占用损失,土木公司承担先行清偿责任。

再是梁的抚养费纠纷。梁及其法定代理人梁要求被告唐支付拖欠抚养费9500元,并提高每月抚养费。我和胡律师作为他们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参与调解。经过协商,达成调解协议,唐分两期支付拖欠的9500元抚养费,从20年12月起每月支付600元,直至梁年满十八周岁。

还有重庆贸易有限公司等的买卖合同纠纷。公司与张X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质疑欠款条有效性并主张已超付货款。我作为重庆商贸有限公司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在庭审中据理力争,主张上诉人支付的款项包含水泥款和运费。最终二审驳回上诉人的上诉请求,维持一审判决,公司支付货款及资金占用损失,张X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这些案件的成功处理,让我更加坚定了自己的执业理念,就是要以专业温情、精益求精的态度为当事人提供服务。每一个案件都像是一场挑战,我会凭借自己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为当事人争取最大的权益。未来,我也会继续努力,在法律领域不断前行,为更多的人解决法律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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