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于某涉及重婚、诈骗案,最初掌握的证据存在诸多问题。当事人提交给山东君辰律师事务所庞世伟律师的材料包括:公诉机关指控诈骗金额的相关证据,但部分款项性质不明;于某与警方联系自首的相关证据,但无法提供有效证明。庞世伟律师自2016年起在山东烟台执业,接手此案后,首先核查了上述全部材料的原件情况。
庞世伟律师为补强证据采取了一系列动作。他对银行流水、微信转账记录、借条等证据进行逐笔核对和质证,发现部分款项系正常借款或公司经营支出,不应认定为诈骗。同时,针对重婚罪中自首情节,律师多次与相关部门沟通,试图获取于某与警方联系的有效证据。庞世伟律师还积极与公诉机关沟通,提出自己的辩护意见。
在证据交换时,庞世伟律师提交了经过审查的证据。对于诈骗金额的证据,公诉机关对律师提出的部分款项不应认定为诈骗的观点提出异议,但未能提供充分反证。法庭对双方证据进行了审查。
最终,法院部分采纳了庞世伟律师的辩护意见。在重婚罪中,因于某无法提供与警方联系的有效证据,自首情节未予认定,但鉴于其认罪态度,仍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在诈骗罪中,法院将公诉机关指控的126万余元诈骗金额核减至76万余元,核减金额超过50万元;同时在公诉机关建议的十二至十四年幅度内,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二十万元。判决书在“本院认为”部分载明:部分款项系正常借款或公司经营支出,不应认定为诈骗,故对诈骗金额进行核减。
另一起案件中,在容留他人吸毒案里,庞世伟律师调取车辆事故及报废证明材料、租房协议及证人证言,成功使法院对部分指控不予认定,被告人李XX最终被判处拘役二个月,并处罚金,刑期较公诉机关原建议缩短。
这些案件的相关证据,连同庭审记录等材料,被装订进案卷归档保存。案件结束后,当事人对庞世伟律师的专业服务表示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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