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张先生第一次找到谭冬律师时,满脸焦虑。他拿着与李先生签订的车辆买卖协议和相关付款凭证,诉说着自己的遭遇。张先生以86800元的价格从李先生处购买了一辆轻型自卸货车,支付了全部购车款并拿到了车,可李先生却未按约定协助办理过户手续,导致车辆无法正常年检、使用及二次销售。
这起案件的核心难点在于,李先生辩称出售时已告知张先生自己并非原车主,且车辆因当地规定在一定期限内无法转让过户,原车主后来又拒绝配合过户还要求额外费用。同时,张先生作为车辆销售从业人员,明知车辆不过户存在风险仍自愿购买,自身也存在一定过错。谭冬律师介入后,仔细研究了双方签订的协议和相关证据。
谭冬律师与王律师共同接受委托后,协助张先生整理车辆买卖协议、转账记录等证据,辅助起草法律文书,跟进诉讼流程。庭审中,谭冬律师配合王律师陈述案情、回应争议,助力法庭查明事实。谭冬律师还对李先生的辩解进行了有力反驳,强调李先生在补充协议中明确负有协助过户的义务,其未履行该义务已构成违约。
最终,法院经审理认为,李先生的行为构成违约,支持张先生解除车辆买卖协议、李先生返还购车款的诉讼请求,判决李先生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张先生返还购车款86800元,张先生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将案涉轻型自卸货车返还给李先生。但对于张先生主张的利息及合同不能履行造成的损失,因张先生自身存在一定过错且部分损失缺乏充分证据佐证,法院不予支持。
类似的情况还有一件。在垫资施工后债务加入引发的合同纠纷案中,谭冬律师作为原告林某的律师,与张律师共同接受特别授权代理。他们参与案件证据梳理、文书准备、庭审辅助工作,协助林某主张工程款、利息及律师费等诉求。最终法院判令被告陈X向林某支付欠款209951.89元及律师费10000元,并支付逾期利息,案件受理费、保全申请费均由陈X负担。
判决下来后,张先生拿着法院的判决书,心中的石头落了地。他将相关的文件资料收进文件袋,准备按照判决执行。这起纠纷,也随着判决的生效而暂时告一段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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