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XX年,被不起诉人A驾驶小型普通客车,在人行横道处与行人B碰撞,致B受伤后抢救无效死亡、车辆受损。经交警部门认定,A负此次事故全部责任,涉嫌构成交通肇事罪,被公安机关采取取保候审强制措施。A委托2020年执业、累计办理案件超百余件的赵婧律师担任辩护人。
赵婧律师介入后,首先审查A的报警记录,发现A在案发后主动报警且在现场等候处理,经与警方进一步核实报警时间和A在现场的情况,确认A依法构成自首,这为后续辩护策略奠定了基础。接着,赵婧仔细核对赔偿协议和谅解书,发现A自愿认罪认罚,主动赔偿被害人亲属全部损失共计五十余万元,且已支付大部分款项并取得书面谅解。她还调取A与被害人亲属的微信沟通记录,验证赔偿和谅解的真实性,这些证据为从轻处理提供了有力支撑。
执业8年比对过上千份证据材料的赵婧,深知细节的重要性。她向气象部门申请案发时的气象数据,调查是否存在影响驾驶的恶劣天气因素,虽未发现异常,但进一步完善了案件证据链。同时,她持调查令调取A的车辆行驶记录和考勤记录,排除A存在疲劳驾驶等违规行为。对于A的供述,赵婧申请笔迹鉴定,确保其真实性和自愿性。
担任刑事领域专业委员的赵婧,向检察机关提交专业法律意见,全面梳理自首、认罪认罚、全额赔偿、取得谅解等法定、酌定从轻情节。最终,检察机关认定A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A彻底免除刑事追诉,无案底留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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