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法律顾问 > 诉讼指南 > 证据定胜负:买卖合同纠纷货款追回之路

证据定胜负:买卖合同纠纷货款追回之路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6.02 · 1755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文贤飞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服务:999+人 执业4年
律所:四川听涧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5101202210494135
擅长领域:合同事务
咨询电话:18281908816
代表案例:40个
律师优势:;办案经验丰富,跨领域办案经验 较多
更多>
导读:电气供应商手握88万余元货款未收回,一纸诉状将采购方告上法庭,这场买卖合同纠纷的胜负,全看证据如何“说话”。
证据定胜负:买卖合同纠纷货款追回之路

文贤飞律师自2022年执业以来,深耕于刑事案件建设工程纠纷合同纠纷等多个领域,承办案件已逾400件。此次,他代理电气供应商,开启了追回货款的法律征程。

这起案件是买卖合同纠纷,原告是重庆的电气供应商XX公司,被告是四川的采购方XX公司。争议焦点在于被告究竟欠付多少货款,被告认为仅欠进度款95302.91元,且未办理结算,未达到付款条件;而原告则主张被告应支付剩余合同款889151.74元及资金占用利息。

原告最初掌握的证据有2020年8月30日与被告签订的合同,证明双方存在买卖关系;还有四方收货验收单,上面有签字盖章,能核算出总金额。但缺失的关键证据是直接能证明被告欠款金额的结算文件。

文贤飞律师介入后,对原告提供的合同和收货验收单进行了细致梳理。他发现收货验收单完整连续,上面明确记录了货物的数量、规格和价格等信息,这些信息足以核算出总货款金额。同时,律师还收集了原告的供货记录、物流单据等证据,进一步证明原告已完成供货义务。

在庭审中,这些证据发挥了关键作用。被告对收货验收单的真实性提出质疑,但文贤飞律师回应称,收货验收单有四方签字盖章,是真实有效的,能够作为结算的依据。对于被告提出的未办理结算、未达到付款条件的理由,律师指出,结算系双务行为,原告的证据已经完整连续,具备了结算条件,付款条件已经成就。

最终,法院认为原告与被告签订的合同合法有效,原告已完成供货义务。收货验收单有四方签字盖章,总货款金额明确,未付款889151.74元。判决被告XX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原告XX公司支付货款889151.74元及资金占用利息。

文贤飞律师在处理证据问题上,优先核查合同的有效性和完整性,以此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其次,注重收集和整理能够证明履行义务的证据,如供货记录、验收单等;最后,对证据进行全面分析,找出关键证据,应对对方的质证。通过这些方法,为当事人争取到了有利的判决结果。

网站地图

更多#法律顾问相关法律知识

遇到诉讼指南问题?
律图专业律师 处理更可靠
快速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