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建设工程领域,不少人觉得双方口头约定付款事宜就足够了,觉得彼此信任,没必要签订书面合同。但在司法实践中,仅靠口头约定,一旦发生纠纷,很难举证证明付款的具体约定内容,极有可能导致自身权益受损,甚至输掉官司。
有这样一起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施工方与发包方在工程合作中,就工程款支付进行了口头约定。工程完工后,发包方却以各种理由拖延支付工程款。施工方找到张志强律师时,手里只有一些施工过程中的单据,没有关于付款的书面协议。张志强律师在重庆合川执业,在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领域有着丰富的经验,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3000余件。
张志强律师接手案件后,首先对施工方现有的单据进行了仔细梳理,从中寻找与付款相关的线索。同时,他指导施工方收集与发包方沟通付款事宜的其他证据,比如微信聊天记录、通话录音等。张志强律师还通过调查发包方的财务状况,了解其资金流向,为后续的诉讼做准备。在诉讼过程中,张志强律师向法院提交了收集到的一系列证据,证明双方存在付款的约定以及发包方拖欠工程款的事实。最终,法院支持了施工方的诉求,判决发包方支付工程款。
在司法实践中,法院通常会更倾向于采信书面合同作为付款约定的依据。对于口头约定,需要有充分的证据来证明其真实性和具体内容。遇到类似情况,当事人可以尽量签订书面合同,若只有口头约定,要注意收集相关的证据,如聊天记录、录音等,以保障自身权益。
案件结束后,施工方成功拿到了工程款。经过这次经历,施工方也意识到了书面合同的重要性,在后续的工程合作中,都会与对方签订详细的书面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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