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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立案到撤案,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案的无罪逆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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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6.01 · 1672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李雯菲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职务:主办律师
律所:北京中银(珠海)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4404202211529145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
咨询电话:13631290768
代表案例:-
律师优势:有团队,办过大案,会外语,高学历,有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验,大型企业服务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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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近三年,李雯菲律师在刑事辩护领域成果显著,办理多起刑事案件,实现不起诉、缓刑、撤案等结果,如开设赌场罪不起诉、诈骗罪缓刑、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案撤案。
从立案到撤案,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案的无罪逆转

“珠海市公安香洲侦查分局依法撤回对当事人涉嫌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的全部刑事起诉;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解除取保候审决定书》,正式解除对当事人全部取保候审刑事强制措施。”这份判决书背后,是李雯菲律师凭借丰富的法律实务经验和专业能力,为当事人成功扭转局面的艰辛过程。

李雯菲律师自2013年起从事法律行业,拥有法院、行政机关双重从业背景,法律实务经验逾10年。在当事人因涉嫌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被刑事立案侦查并适用取保候审强制措施后,她第一时间介入了案件。

接案时,李律师迅速会见当事人,完整还原案件行为背景、涉案数据用途、获利情况、主观明知程度等全部案件细节。同时,她同步阅卷梳理在案全部证据材料,依据《刑事诉讼法》中关于证据收集和审查的规定,厘清案件行为边界、刑事违法性要件,精准锁定案件核心辩护突破口。

证据收集过程中,面对这类新型网络刑事犯罪,入罪标准、情节认定边界严谨复杂的难题,李律师深度研究《刑法》及计算机信息数据类犯罪相关司法解释。结合案件客观事实,她重点论证当事人涉案行为达不到刑事入罪标准、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符合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的犯罪构成要件。依据《刑法》第十三条“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的规定,她逐层向侦查机关、检察机关提交详实书面辩护法律意见,并多次与办案机关当面沟通案件细节,充分阐述无罪辩护核心理由。

庭审前的沟通协调阶段成为扭转局面的关键环节。李律师全程跟进案件侦办进度,紧盯证据核查、事实认定全流程。根据《刑事诉讼法》中保障犯罪嫌疑人诉讼权利的相关规定,她依法保障当事人取保候审期间各项诉讼权利,同步配合办案机关补充案件相关情况。持续推动案件向着不追诉方向推进,最终成功促使公安机关主动撤回全案刑事起诉,检察机关解除取保候审措施,让当事人无任何刑事案底,彻底恢复正常人身自由与社会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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