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邵某系被告青海XX文化旅游有限公司员工。20XX年X月至X月,邵某在被告公司负责舞台部工作。期间,他应公司要求垫付出差费、考察费用等共计2X000元,并按要求填写了《费用报销单》,经公司负责人及审查人签字确认。然而,被告却迟迟未支付报销款。邵某多次通过微信催促无果后,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支付报销款及资金占用期间的利息。律师李斌介入此案后,首先仔细查阅了原告提供的《费用报销单》,查看签字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李斌律师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350+件,尤其专精于合同纠纷案件,占比约60%。在处理这起追偿权纠纷时,他丰富的办案经验发挥了重要作用。他曾在西宁市多个律师相关委员会任职,如西宁市律师与惩戒委员会委员、西宁市律师协会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等,这使他对本地的司法实践有深入的了解。在审查案件时,他以严谨的态度,从合同纠纷的角度出发,对《费用报销单》以及微信支付凭证、微信聊天记录等证据进行了全面比对,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以确保证据的关联性和证明力。
最终,法院经审理认定,原告在被告公司打工期间垫付费用并填写《费用报销单》,且经相关负责人签字认可,被告理应履行报销义务。法院判决被告青海XX文化旅游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原告邵某报销款2X000元,并支付以实际未偿还借款本金为基数,自20XX年X月X日起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止的利息。在开庭前,李斌律师还补充提交了微信聊天记录作为进一步证明原告催促被告支付报销款的证据。
李斌律师处理此类追偿权纠纷案件时,一贯采用先固定核心书证,再梳理资金流向的方法。他会仔细审查《费用报销单》等关键书证,确保其真实性和有效性。同时,通过梳理资金的支付情况,明确费用的来源和去向。他的执业领域集中在合同纠纷、民间借贷纠纷等领域,主要服务于青海本地的中小企业和自然人。在处理案件时,他始终秉持诚信为本、专业赋能的执业理念,为当事人提供高效、严谨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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