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上,气氛紧张,李建鹏律师正为上诉人甲某涉嫌敲诈勒索罪、非法经营罪一案进行二审辩护。他围绕核心争议点,结合证据与法律适用充分论证。最终,二审法院采纳其意见,将敲诈勒索罪改判为受贿罪,甲某刑期大幅减轻。
李建鹏毕业于太原理工大学,拥有法学硕士学位。他曾任职于山西省人民检察院公诉部门,积累了丰富的刑事司法实践经验,参与办理多起省域内有重大影响的大案、要案。2018年,他转型为专职律师,现任律所合伙人、刑事辩护委员会主任。执业以来,他专注刑事辩护,尤其擅长职务犯罪与经济类犯罪案件,同时担任山西多家大型国有企业法律顾问。
在甲某涉嫌敲诈勒索罪、非法经营罪一案中,李建鹏接受委托后深入分析。他提出罪名定性错误,应认定为受贿罪而非敲诈勒索罪,部分合同款应从非法经营数额中核减,部分款项无证据证实,乙某不构成敲诈勒索罪等辩护意见。他通过对案件的精细分析,准确把握罪名边界,从证据和法律适用角度进行有力辩护,最终成功推动二审改判,体现了他在刑事辩护中罪名定性辩护的专业能力。
另一案件中,被告人甲某被控串通投标罪。李建鹏围绕案件事实、证据链及法律适用展开分析,提出串通投标的前提不成立、甲无实际投标行为、无危害后果、无贿赂威胁等非法手段等辩护意见。庭审中,他指出公诉机关未能证明甲与中标公司的关联及实际损失。法院采纳了他的部分意见,虽甲构成犯罪,但仅被处以罚金,有效限制了罪责范围,展现了他在证据链分析与法律适用精准度方面的专业价值。
李建鹏认为,律师的工作是为当事人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想当事人之所想,急当事人之所急。他凭借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在不同类型案件中为当事人争取最大权益,在法律领域不断践行着自己的执业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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