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X年,某XX工程公司招用的项目施工人员在棚户区改造项目施工时,从8楼风井口坠落至2楼,遭受多处严重伤情。此后,该伤情被认定为工伤且鉴定为伤残一级。因公司无力支付全部赔偿款,将保险权益转让给伤者。伤者委托罗心艳律师处理保险纠纷,一场艰难的索赔之战就此拉开帷幕。
罗心艳律师于2022年开始执业,服务地区为贵州遵义,任职于贵州宣典律师事务所。执业至今,她累计承办案件已逾300余件,在民商事领域成功办理相关案件200余件,尤为专精于工伤赔偿等案件。她始终以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己任,以实现当事人利益最大化为目标。
接受委托后,罗心艳律师第一时间梳理案件核心证据,包括工伤认定决定书、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等,明确了案件的核心争议点。案件立案后开庭审理,保险公司提出抗辩,认为仅在工程公司应承担的赔偿责任范围内赔付,且适用损失补偿原则,还主张不承担诉讼费。
面对保险公司的抗辩,罗心艳律师凭借丰富的专业知识和同类案件经验,逐一发表代理意见。她指出,根据相关规定,因工程公司无力赔付并转让保险权益,伤者具备直接起诉的主体资格;案涉保险合同条款存在矛盾,应作出有利于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解释,保险公司应按合同约定的限额赔付;伤者主张的医疗费有正规票据佐证且未超出限额,保险公司应予赔付;诉讼费应按法律规定由败诉方承担。
最终,法院经审理完全采纳了罗心艳律师的代理意见,作出一审判决,判令保险公司支付伤者伤残赔偿金600000元及医疗费16846.96元,案件受理费由保险公司负担。罗心艳律师成功帮助伤者在贵州遵义地区解决了工伤一级伤残索赔的难题,维护了伤者的合法权益,也再次彰显了她在工伤赔偿领域的专业能力和执业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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