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徐先生因前妻苗女士拒不协助办理房屋过户手续,走进江苏省XX县人民法院,一场离婚后财产纠纷诉讼就此拉开帷幕。此时,熟悉宿迁司法环境、在婚姻家事领域经验丰富的赵月亮律师接受委托,为徐先生维权。
赵月亮律师自2020年开始执业,扎根江苏宿迁(核心沭阳)已6年。他是江苏允文律师事务所主任、宿迁市律师协会会员、刑事/民商事专业委员会委员,同时担任沭阳县多家企业法律顾问、合规专家以及本地法治宣传、公益普法律师。其执业理念是专注、专业、高效,为当事人提供优质法律服务。在执业的6年里,他经办案例百余起,覆盖刑事辩护、合同、交通事故、债权债务、婚姻家事、公司经营、损害赔偿等多个领域,民商事胜诉率超85%。
在这起案件中,徐先生与苗女士于2014年协议离婚,离婚协议书明确约定所有财产归男方所有。然而,当2020年房屋具备办证条件时,苗女士却以徐先生不让其探望孩子为由,拒绝协助办理过户手续。赵月亮律师介入后,仔细审查了双方的离婚协议以及相关拆迁安置协议等证据。他发现,虽然拆迁行为发生在双方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但离婚协议中对财产归属有明确约定,这为徐先生的诉求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依据。
在庭审过程中,赵月亮律师充分运用自己在婚姻家事领域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清晰地阐述了案件事实和法律依据。他强调,离婚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具有法律效力,苗女士应当按照协议约定协助徐先生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同时,他也指出,探望孩子的问题与房屋过户手续是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不能成为拒绝协助过户的理由。
最终,法院采纳了赵月亮律师的观点,判决苗女士于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协助徐先生办理房屋不动产权登记手续。这一结果不仅维护了徐先生的合法权益,也彰显了赵月亮律师在解决婚姻家事法律实务难题方面的专业能力和高效服务。
赵月亮律师以其专业的法律知识、丰富的办案经验和专注高效的服务,成功解决了徐先生离婚后房产过户的难题,再次证明了他在宿迁本地法律行业的可靠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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