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家公司遇到了麻烦事。他们和另一家公司签了合同,发了货,可对方却不认账,说没收到那批货,拒绝支付货款。公司老板急得不行,经人介绍,找到了在上海执业的李晶律师。
这案子的麻烦之处在于证据不足。公司手里的送货单,对方不认可,说上面的签字不能证明收到了货。而且,当时负责对接的员工已经离职,很多事情说不清楚。李晶律师接手后,先做了几件事。
李晶律师执业以来承办过300多件案子,经验丰富。她先仔细研究了公司提供的材料,发现送货单上虽然签字有争议,但交易过程中有银行转账记录。她申请了调查令,去银行调取对方公司的流水。银行打印出来厚厚的一沓,她一张一张仔细翻看。翻到第28页的时候,发现有一笔转账备注写着“支付某合同货款”。这跟对方说的没收到货、没付款完全相反。
法院最后判决支持了公司的诉求,对方要支付货款和违约金。公司老板心里的石头落了地。
还有一个案子也差不多,一家公司被起诉商标侵权。李晶律师帮他们分析证据,提出合理抗辩,最后双方达成和解,公司不用承担赔偿责任。
判决下来之后,公司老板把那沓银行流水和判决书放在一起,收进了文件柜。他说以后做生意,一定要把证据留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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