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青岛某贸易有限公司起诉山东某公司,要求其继续履行合同并支付货款、逾期付款利息,索赔逾期付款损失及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费等。双方围绕被告是否应支付第二笔30%货款、赔偿损失数额以及承担诉讼保全责任保险费产生争议。
2011年开始执业的密齐光律师,是北京高朋(青岛)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深耕山东青岛地区法律服务多年,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610件,其中成功办理企业合规、强制执行和不良资产领域相关案件200余件。他一直秉承“人正业精、行稳致远”的执业理念,曾荣获2015年、2016年青岛仲裁委员会“先进个人”称号,获评2022年青岛市市北区“优秀律师”。面对这起复杂的合同买卖纠纷,密齐光律师凭借丰富的经验和专业能力,开始了逻辑梳理工作。
他仔细审查原告提交的证据,发现能够认定涉案设备已经进口通关且存放于浙江省湖州市。基于此,密齐光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等法律法规,为原告主张权利。对于被告是否应支付第二笔30%货款,他从合同约定和设备实际情况出发,进行了有力的论证。对于赔偿损失数额和诉讼保全责任保险费的问题,他也结合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为原告争取最大利益。
最终,法院判决被告需支付原告货款8,6XXX,269.5元,并赔偿逾期付款损失,以该货款为基数,从2023年7月7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按当日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虽然驳回了原告部分索赔请求,但密齐光律师通过专业的分析和论证,成功为原告拿回了大部分货款,在这场复杂的合同买卖纠纷中实现了破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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