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法律顾问 > 诉讼指南 > 高龄老人洗浴摔伤致残如何获赔?辽宁宏都王策律师的疑难案件手记

高龄老人洗浴摔伤致残如何获赔?辽宁宏都王策律师的疑难案件手记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5.31 · 1318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王策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执业10年
律所:辽宁宏都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2102201610409816
擅长领域:劳动纠纷
咨询电话:15942898635
代表案例:8个
律师优势:;
更多>
导读:在辽宁大连,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呈数量高企、责任认定复杂化、赔偿诉求多元化趋势。从传统的交通事故、工伤赔偿,到新型的公共场所安全保障、医疗损害、劳务关系致损、产品质量侵权等案件,对律师的证据收集分析、法律适用精准度、庭审应变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
高龄老人洗浴摔伤致残如何获赔?辽宁宏都王策律师的疑难案件手记

2022年6月1日,这一天对于高龄老人XXX来说,是痛苦的开端。他在被告XX公司的洗浴场所消费后,结账换鞋途中因大堂台阶设置不当踩空摔倒,导致左侧股骨颈骨折,还进行了全髋关节置换术,被鉴定构成九级伤残。在这个案件里,疑难之处不少。从法律角度看,对于安全保障义务的界定在不同案件中有不同标准。本案中,被告辩称已尽安全警示、提示义务,灯光明亮、设有防滑垫、灯带及“小心阶梯”提示,认为原告自身未尽注意义务才摔倒,自己无过错。而原告则认为被告的提示不符合相关建筑规范要求,未尽到充分的安全保障义务。在证据方面,需要确定被告是否真的履行了安全保障义务,以及原告受伤与被告场所设施之间的因果关系。

王策律师接手案件后,第一步是进行详细的调查取证。他前往事故发生的洗浴场所,实地查看台阶的设置情况,发现台阶仅贴反向文字提示与灯带,无立式警示牌及专人提醒,不符合相关建筑规范要求。同时,收集原告的医疗记录、鉴定报告等,以证明原告的伤情和损失。在庭审中,王策律师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论证被告作为经营场所管理者,未尽到充分安全保障义务,存在过错。针对被告提出的原告自身未尽注意义务的观点,王策律师指出被告不能以此完全免除自己的责任。

最终,法院采纳了王策律师的观点,认为被告作为经营场所管理者,未尽到充分安全保障义务,存在过错;原告自身行走未尽注意义务,亦有过错。酌情判令被告承担40%赔偿责任精神损害抚慰金鉴定费由被告全额承担。被告需赔偿原告医疗费、辅助器具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合计39283.64元,精神损害抚慰金16000元,司法鉴定费4160元。

结合辽宁大连的办案经验,在处理这类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责任纠纷案件时,从证据视角来看,证据的收集和固定至关重要。像本案中,王策律师实地查看现场收集到的证据对案件走向起到了关键作用。要及时、全面地收集与案件相关的各种证据,包括现场照片、视频、医疗记录、鉴定报告等。同时,在质证过程中,要准确指出对方证据的漏洞和不合理之处。在证据的收集过程中,要注意合法性和关联性,确保证据能够有力地支持自己的主张。

网站地图
遇到诉讼指南问题?
律图专业律师 处理更可靠
快速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