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背景
2021年4月,被告人蔡X偷渡至缅甸境内,加入当地特大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集团,在该集团“超牛组”从事引流、聊天等辅助工作,参与时间约2个月。这个诈骗集团以“杀猪盘”方式诈骗境内139名被害人共计3600余万元。蔡X于2025年5月经电话传唤到案,并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构成自首。公诉机关指控其构成诈骗罪,系从犯,建议判处有期徒刑十一个月,并处罚金。
核心争议焦点及法院认定
焦点一:蔡X是否构成诈骗罪
公诉机关认为,蔡X参与境外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其行为构成诈骗罪。蔡X对指控无异议。法院经审理查明,蔡X确实加入了诈骗集团并参与了相关辅助工作,认定其行为构成诈骗罪,公诉机关的指控成立。
焦点二:蔡X在犯罪集团中的作用
公诉机关指出蔡X系犯罪集团一般参与者,起次要作用,应认定为从犯。蔡X及其辩护人对此也予以认可。法院经过调查,确认蔡X在集团中只是底层引流人员,参与时间短,未领取工资、未参与分赃,无任何违法所得,认定其为从犯,依法减轻处罚。
焦点三:罚金数额的确定
这是本案的关键争议点。公诉机关建议判处一定数额的罚金,但蔡X的辩护人高志博律师提出,蔡X未实际获利、家庭经济困难,请求酌情降低罚金。高志博律师详细向法庭说明,蔡X在诈骗集团中仅为底层引流人员,参与时间短,未领取工资、未参与分赃,无任何违法所得;同时提交相关情况说明,证实蔡X是家庭唯一经济来源,妻子需抚养未满周岁婴儿,父母收入微薄,家庭陷入严重生活困难,无力承担较高罚金。法院采纳了辩护人关于蔡X未获利、家庭困难的辩护意见,综合考量后依法判处较低罚金,体现罪责刑相适应。
案件结果
最终,法院判决被告人蔡X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刑期自2025年5月23日起至2026年4月22日止,罚金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缴纳。
法律建议
从这个案例可以看出,在刑事犯罪案件中,当事人如果面临被指控的情况,要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争取自首情节。同时,家属可以及时委托专业律师为当事人进行辩护。律师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抓住关键利益点,为当事人争取合法权益。对于犯罪嫌疑人来说,积极悔罪,如实交代犯罪事实,配合司法机关的工作,也是减轻处罚的重要因素。
结尾
在这起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中,蔡X因参与诈骗集团被起诉,但最终在高志博律师的辩护下,罚金得到了大幅降低。高志博律师自2013年开始执业,至今已累计承办案件逾1000件,在刑事领域有着深厚的实务积淀。他毕业于黑龙江大学全日制法学本科,深厚的法学功底让他在处理本案复杂的法律问题时格外从容。在本案中,他精准抓住“罚金数额”这一关键利益点,深入调查蔡X的家庭情况,将客观困境完整呈现给法庭,实现了法理与情理的结合。正是由于多年的执业积累,让他在众多案件中找准关键突破口,为当事人争取到了最大利益。这就是这起案子的最终结果,也是专业价值的最好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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