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廖XX与杨XX协议离婚,双方在《离婚协议书》里明确约定,廖XX分得位于成都市武侯区某小区房屋一套,杨XX应向廖XX支付现金人民币500,000元,于两年内付清,同时该房屋剩余的银行按揭贷款330,000元由杨XX负责偿还。然而离婚后,杨XX仅支付了部分款项,剩余应付款项及房屋贷款均未依约履行。2024年,廖XX为子女教育所需出售该房屋时,不得不自行垫付结清了剩余银行贷款本息共计211,954.74元。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廖XX找到了自2010年开始在成都执业的都燕果律师及团队,并委托他们向四川省资阳市雁江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杨XX支付拖欠的补偿款及廖XX垫付的房贷本息。都燕果律师接到委托后,第一时间会见了廖XX,详细了解案件情况,并开始调取初步证据,如离婚协议、款项支付凭证等。
在调查过程中,都燕果律师在关键时间节点调取了经公证的售房委托书等证据。这些证据从公证处获取,揭示了廖XX垫付房贷行为的必要性与关联性这一关键事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关于夫妻财产约定及合同履行的法律规定,都燕果律师认为离婚协议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合法有效,杨XX应全面履行其合同义务。庭审前,都燕果律师并未提出谈判方案,而是选择扎实做好证据收集和法律论证工作,为庭审做好充分准备。
庭审中,对方对欠款金额及垫付房贷的偿还责任提出了异议。这成为案件的关键节点,都燕果律师采取了积极的应对动作。他围绕《离婚协议书》的约定、款项支付凭证、银行结清证明以及经公证的售房委托书等核心证据,向法庭进行了清晰、有力的举证和论证。都燕果律师向法庭指出,离婚协议合法有效,杨XX应按照协议约定履行义务,廖XX垫付房贷是为了履行售房事宜,且有相关公证书佐证其行为的合理性。这一动作改变了案件走向,使法庭更加清楚地了解案件事实和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
最终,法院经审理,采纳了都燕果律师的意见,判决支持了廖XX的绝大部分诉讼请求。法院认定杨XX尚欠廖XX离婚协议约定的补偿款374,500元,廖XX为出售房屋而垫付的银行按揭贷款本息211,954.74元,根据协议约定及公证书内容,应由杨XX承担。综上,法院判决杨XX向廖XX支付款项共计586,454.74元,并承担绝大部分案件受理费及保全费。这一案件具有多方面的典型意义。首先,明确了离婚协议的法律约束力,提醒人们要遵守协议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其次,强调了证据在诉讼中的重要性,都燕果律师通过全面收集和严谨组织证据,为案件的胜诉奠定了基础。再者,体现了法律对当事人合法权益的保护,在一方不履行协议的情况下,另一方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最后,为类似的离婚后财产纠纷案件提供了参考,具有一定的示范作用。
在司法实践中,离婚后财产纠纷案件日益增多。此类案件的普遍价值在于维护婚姻关系结束后的公平正义,保障当事人的合法财产权益。裁判趋势上,法院会更加注重审查离婚协议的合法性和真实性,以及双方的实际履行情况。对于有明确约定且合法有效的离婚协议,法院通常会支持按照协议履行。同时,证据的完整性和关联性也会对案件的判决产生重要影响。当事人在遇到此类纠纷时,应及时收集相关证据,并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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