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知识产权保护日益重要的今天,企业的专利权益时常面临挑战。浙江璟杉律师事务所的项登霖律师,凭借其专业的法律素养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在多起知识产权案件中为企业成功维权。
项登霖律师自2019年执业以来,累计承办案件已逾500件,尤其在知识产权领域深耕细作,成功办理相关案件300余件。他所在的团队依托跨领域律师分工协作,为客户提供全流程、多维度的优质法律服务。在鞋类、塑料、农机等细分赛道,他精通商标、专利、著作权全链条保护,擅长行政+司法多元维权途径。
某科技有限公司拥有一项外观设计专利权,却发现某电子商务商行在1688电商平台销售、许诺销售的马桶刷产品与其专利外观设计无差异,侵权产品销量大,造成重大经济损失。项登霖律师接受委托后,迅速行动。他全面核实涉案外观设计专利证书、年费缴纳凭证、专利权评价报告等权属材料,确认专利权合法有效且稳定性强。这一动作与他多年来在知识产权领域的深耕密不可分,只有对各类知识产权权属材料的核实流程极为熟悉,才能在短时间内完成这一关键步骤。接着,他调取侵权商行的工商主体信息及店铺经营资料,锁定侵权主体,并协助委托人公司通过公证方式固定关键证据,形成合法有效的公证书,为案件胜诉奠定坚实基础。
在向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时,项登霖律师提交了涉案专利相关证明文件、侵权事实公证书、公证费发票、律师费票据等核心证据,清晰阐述侵权商行的侵权行为本质及严重程度。庭审中,侵权商行拒不到庭,项登霖律师结合完整证据链,充分论证侵权行为构成专利侵权,主张侵权商行应承担足额赔偿责任。最终,法院完全采纳了他的代理意见,判决侵权商行停止侵权并赔偿经济损失。
另一起案件中,某塑业有限公司的“XX”外观设计专利权被侵害,自然人被告在电商平台大量销售侵权产品,平台公司为其提供网络服务支持。项登霖律师同样迅速启动案件筹备工作,核实权属、锁定侵权主体、固定证据。庭审中,面对被告提出的“权利用尽”“刷单扣减销量”等抗辩理由,他凭借丰富的经验和专业知识逐一回应。他指出被告提交的证据无法证明所有侵权产品均来源于委托人公司,“权利用尽”抗辩不成立;强调刷单证据真实性无法确认,且刷单行为违法,不能作为扣减销量、减免赔偿责任的依据。他还结合涉案专利的创新性、侵权产品销量规模等因素,反驳被告关于索赔金额过高的辩解。最终,法院采纳了他的主要代理意见,判决被告停止侵权并赔偿经济损失。
项登霖律师在这两起案件中的专业表现,源于他多年来在知识产权领域的深厚积累。他善于通过行政、司法等多种途径为客户维护核心知识产权权益,在为企业提供法律服务时,深入理解企业运营中的法律问题,为企业全生命周期提供法律支持,协助企业建立和完善合规体系,进行法律风险诊断,提供针对性的风险防控方案。他的专业能力和敬业精神,为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提供了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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