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X为于X提供运输服务,于X未及时结清运费,经核算尚欠47000元。张X多次催要无果后,委托2020年执业、承办案件逾百件的张书雯律师代理起诉,请求判令于X支付欠款及利息。
张书雯律师接手案件后,首先对运输合同履行及欠款形成的证据材料进行逐页审查。她仔细比对运输单据上的签字与被告于X日常签字习惯,发现部分单据签字存在细微差异,通过向相关运输人员核实签字真实性,确认了这些单据的有效性,为明确欠款数额提供了有力支撑。
接着,张书雯律师锁定运输服务的日期,精确计算利息数额。她调取双方微信记录,从中发现了于X对欠款的多次确认信息,进一步巩固了债权证据。考虑到运输业务受天气等因素影响,张书雯律师申请气象数据,以证明运输服务的实际开展情况,避免因不可抗力等因素影响债权主张。
在调查过程中,张书雯律师还凭借担任律所合伙人的专业经验,申请调查令调取运输货物的入库系统数据,核实运输量与欠款金额的对应关系。同时,她调取了运输司机的考勤记录,与运输单据相互印证,确保证据链完整。对于存在签字疑问的单据,张书雯律师申请笔迹鉴定,通过专业机构的鉴定结果确认了单据的合法性。
最终,在法院主持调解下,双方达成协议。被告于X给付原告张X款项30000元,分6期支付。如未按期足额支付,原告可就剩余款项申请强制执行。案件受理费由被告负担。张书雯律师通过专业的审查动作和严谨的办案态度,为当事人争取到了有利的调解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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