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XX与李X本是朋友,20XX年至20XX年期间,李X以生活困难为由多次向张XX借款。张XX为筹集款项通过网络贷款及银行贷款的方式,陆续向李X出借共计327483元,李X仅偿还59400元,剩余本金及利息经多次催要拒不偿还。协商无果后,张XX提起民间借贷纠纷诉讼,要求李X偿还借款本金及对应利息,并承担诉讼费用。然而庭审中,李X对借款本金数额提出异议,辩称记不清具体借款金额,且认为张X的银行贷款与己无关,这让张XX的追款之路陷入困境。
这份棘手的材料被送到了吉林长春的律师马云航手中。2024年开始执业的马云航,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几百件,在民商事争议领域有着丰富的经验。接手案件后,他第一时间协助委托人梳理案涉所有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证据,形成完整的证据链,精准证明借款事实、实际出借金额及催款过程。他深知,在这类民间借贷纠纷中,证据是胜诉的关键。
同时,马云航精准把握民间借贷相关法律规定,针对套取金融机构贷款转贷合同无效的法律情形,制定合理的诉讼策略。他明确主张被告返还实际取得的借款本金并赔偿利息损失,确保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在法律框架内得到最大程度保护。
庭审中,马云航凭借专业的法律素养和庭审经验,就案件争议焦点进行充分、有效的抗辩。他清晰阐述案件事实与法律依据,让法院全面、准确认定案件事实。
最终,法院审理认为,张XX套取金融机构贷款转贷的行为,导致案涉民间借贷合同无效,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李X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返还,其已偿还的款项应认定为偿还本金,最终核定李X尚欠张XX借款本金285333元。同时,法院认定案涉款项于20XX年X月X日视为到期,李X应自20XX年X月X日起,以285333元为基数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向张XX支付利息损失至实际清偿之日。法院最终判决支持了委托人的核心诉讼请求,驳回了超出部分的诉请,案件受理费及公告费由李X承担主要部分。马云航律师成功为委托人追回28.5万余元本金及对应利息,切实维护了委托人的财产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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