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XX年X月XX日,在宁波,工人钟X在xxxxxxxx有限公司工作时受伤。该公司欺骗钟X,让其误以为伤情无大碍并签署工伤赔偿协议。事后钟X发现自己有伤残等级,赔偿款远低于应得金额。双方争议焦点在于已签署的赔偿协议是否可撤销,钟X能否获得合理赔偿。
朱佳嫣律师接手本案后,首先怀疑协议效力。她仔细研究协议条款,逐字逐句查看协议内容,发现用人单位利用钟X不知自身伤残等级的信息诱导其签署协议,且协议内容显失公平。为进一步查证,她查阅相关法律法规,研究类似案例,确定这种情况符合法律规定的可撤销情形。在维权路径上,她分析直接起诉撤销协议可能陷入漫长程序,于是提出“仲裁转诉讼”策略。先申请劳动仲裁,拿到《不予受理通知书》后向法院起诉。
朱佳嫣是2023年开始执业的律师。该律师的这一策略成功规避程序风险,让案件快速进入诉讼程序。
案件结果是经法院调解,被告支付钟X24万元赔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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