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表面处理企业负责人将车间出租给合伙经营方,经营方未取得执照和排污许可,借用出租方证照经营,还擅自改变废气处理工艺、违规使用危化品。员工投料时未确认酸碱度倒入硫化钠,引发化学反应产生硫化氢气体,导致多名人员中毒死亡。本案三名涉案被告人因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王莉萍律师的当事人被变更为取保候审。经分析,三名被告人的违规行为与事故有因果关系,需承担主要责任。
2016年执业的王莉萍,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逾600件,其中商事合同纠纷案件300余件。她接受委托后,第一时间介入,全面审查案件证据,逐页比对事故报告与证人证言,发现部分证人对关键时间描述存在差异,通过与证人再次沟通核实,验证了时间差异的原因,确定应以更客观的监控记录时间为准,这为后续确定当事人责任提供了更准确的时间节点。
在庭审中,王莉萍凭借执业多年比对上千份证据材料的经验,提出专业辩护意见。她指出当事人经公安机关电话联系后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构成自首,且自愿认罪认罚。同时,她还审查到当事人在案发后积极赔偿被害人近亲属并取得书面谅解。担任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以及浙江省律协财税法专业委员会委员的王莉萍,在法律适用上有更深入的见解。
最终,法院全部采纳王莉萍律师的辩护意见,判决其当事人犯重大责任事故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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