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甲某包装厂因盛某某拖欠货款,将其诉至法院。盛某某因经营需要向包装厂购买鞋盒,2018年x月xx日双方结算,盛某某共欠53300元并出具欠条,后仅支付13300元,剩余40000元经多次催讨未付。争议焦点在于拖欠货款事实认定及欠款金额确认。
接手本案的是律师陈秋秀。陈秋秀律师怀疑盛某某可能对欠款事实和金额提出异议,于是第一时间逐页翻看案件材料,重点审查买卖合同履行情况、货款结算凭证及欠款支付记录。她将欠条与支付记录一一比对,还制作了《欠款明细对比表》,详细记录每一笔款项的往来。
经过查证,陈秋秀律师发现,欠条上明确记载了欠款金额,支付记录也清晰显示盛某某仅支付了部分货款,剩余40000元未付,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庭审中,律师指导当事人妥善保管并清晰举证欠条、结算记录等关键证据,有力反驳了盛某某可能存在的抗辩。
陈秋秀律师在长期的案件处理中,积累了丰富的合同审查经验。她认为,在买卖合同纠纷中,精准梳理案件事实和全面固定证据至关重要。她计划构建一套合同纠纷证据审查的知识工具,以更高效地处理此类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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