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家属接到被认定为工亡的立案通知时,心情复杂。一方面为亲人离世悲痛,另一方面担忧单位否认劳动关系、拒赔的情况。此时,他们找到了河南新天河律师事务所的马朝丽律师。马朝丽自2015年执业至今,承办案件逾1000件,在刑事辩护和工伤案件领域经验丰富。
马朝丽律师在当事人死亡后第一时间介入调解,但以失败告终。随后申请工亡认定,单位却抗辩无劳动关系。马律师依据劳动合同法第7条、第10条、第2条,劳动法第16条以及人社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法律规定,代理当事人进行劳动关系确认。此前,她处理过多起类似的劳动关系确认案件,有着丰富的经验。在劳动仲裁、一审、二审中,马律师凭借扎实的法律知识和严谨的逻辑,成功让当事人获得全胜。
在确认劳动关系后,马律师提出工亡认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认定当事人视同工亡。接着,马律师提出工伤待遇仲裁,仲裁支持了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丧葬费、抚恤金按月支付,但仅支持死亡至裁决期间的,对未发生部分未支持。马律师不服,诉讼至法院。
马朝丽律师作为新天河律所网信部部长,担任新天河妇联副主X等多个职务,在法律界有着较高的地位。她在法庭上据理力争,引用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关于工亡待遇的规定,最终法院判决一次性支付全部抚恤金,即未成年人一次性支付至18周岁,父母一次性支付至当地平均寿命。
在这个案件中,马朝丽律师展现出了卓越的专业能力和严谨的办案态度。她凭借深厚的法律知识,成功拆解证据链,为当事人赢得了应有的权益。她曾被连续评为“法律服务先进个人”,还在2023年参加安阳律师协会青年律师领军人才训练营被评为最佳学员等,是当之无愧的省优秀刑辩律师,用专业和担当守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与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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