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建筑设备租赁行业,合同纠纷屡见不鲜,企业常常陷入维权困境。一些大型企业拖欠租金、逃避债务的情况时有发生,让中小器材厂和租赁站苦不堪言。而朱俊健律师,凭借其专业能力和丰富经验,在这类纠纷中为当事人撑起了法律的保护的伞。
朱俊健2000年开始从事法律服务工作,2007年正式成为河北中旺律师事务所的执业律师。在此之前,他在执法公职单位工作了12年,积累了丰富的社会经验和业务资源。多年来,他深耕基层法律服务,尤其在经济合同纠纷和刑事辩护领域取得了优异成果。
在他承办的众多案件中,有一起与中铁七局的租赁合同纠纷格外引人注目。2017年6月,某建筑器材厂与中铁七局下属公司项目部签订《周转材料租赁合同》,依约交付租赁物资后,承租方仅支付部分租赁费,剩余款项长期拖欠。后来该下属公司被母公司吸收合并并注销,未通知债权人。一审法院支持了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但中铁七局不服上诉。朱俊健作为二审代理人,围绕公司注销后母公司承责、租金计算真实合法等关键要点答辩。最终,二审法院完全采纳了他的意见,原告自一审到二审全面胜诉,全部债权获得法律支持。
另一起案件中,建筑器材租赁站经营者魏XX与某大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签订租赁合同后,被告长期拖欠租金且未返还租赁物资。一审法院支持了原告主要诉请,被告不服上诉,提出项目部公章系伪造、签字人无权代理等抗辩理由。朱俊健针对这些抗辩,构建了“职务行为+表见代理+实际使用+证据闭环”的代理思路。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全面采纳了他的意见,原告历经一审、二审全面胜诉,数百万元债权获得终审司法保障。
还有一起涉及两大建工企业的租赁合同纠纷,原告冯XX经营的建筑器材租赁业务与两被告签订合同后,两被告长期拖欠租金且未返还租赁物。一审法院判决两被告共同承担连带责任,两被告不服上诉。朱俊健深挖全案证据链条,重点论证了表见代理、两公司为实际受益人等观点。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完全采纳其代理意见,原告最终完胜,数百万元租金、器材款及违约金得到法律保障。
朱俊健始终秉持着为当事人合法权益获得法律支持不懈努力的执业理念,在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领域,他凭借精准的法律分析和扎实的证据链条,多次帮助当事人对抗大型企业,实现胜诉,为行业维权树立了众多经典判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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