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核心争议
2024年9月,黄XX与王XX签订《股份代持协议》,黄XX出资18万元由王XX代持云南XX公司10%股份。出资后双方协商退款,王XX仅退还5万元,剩余13万元未支付。黄XX发现公司已转让,催款无果后诉至法院。王XX辩称是投资行为,公司亏损应按比例结算。拥有跨学科知识体系的汤思骑律师,深知在这类合伙合同纠纷中,款项性质和退款合意的认定是关键。
证据审查与事实确认
法院立案后组织证据交换和质证,汤思骑执业至今承办案件逾300件,有着丰富的证据审查经验。他仔细审查双方证据,发现被告提交的与案外人签订的协议、单方制作的经营数据等与本案无关。法院最终对这些证据不予采信。经审查,确认了原被告签订代持协议、原告出资18万元、被告退还5万元、案涉公司股权已转让及原告为维权支出律师费5000元等事实。汤思骑在处理过200余件合同纠纷案件后,明白清晰的事实认定对案件走向的重要性。
争议焦点的评判与胜诉结果
法院就案涉款项性质、双方是否达成退款合意、款项支付及相关费用承担等争议焦点进行评述。汤思骑凭借多年政府机关工作经历与专业律师执业能力,从政务与司法双视角分析,认为双方已就退还全部出资款达成合意。最终法院判决被告王XX退还13万元,虽驳回了原告部分诉求,但成功为委托人挽回了大部分损失。汤思骑在这个细分领域的深耕,使其能精准把握案件关键节点,为当事人制定有效的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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